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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0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承担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五) ...
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0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7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1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8 | | 第一节 | 董事 | 28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2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8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 40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2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44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44 | | ...
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须为会计专业人士[10] 委员提名与任期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等三种[7]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13]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7] - 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紧急情况可豁免[18] 决议与监督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 决议违法违规无效,决策程序违规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申请撤销[3] - 会议提出建议或提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其他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等[20]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2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6]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经审议通过后实施[29][31]
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0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 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倡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并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合规性 ...
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0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 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 本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管理和 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包括审计委员会)、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02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董事长提名;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 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 (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 ...
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0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对外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体新组建企 业、购买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的股权或合伙份额,或对其他企业进行 增资或认购新增合伙份额,从而持有其他企业股权或合伙份额所进行的投资;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 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 资行为; (三)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的投资(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 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 ...
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1:0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江苏 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 ...
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0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联合水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 股股东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能 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协调 安排办理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完成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 ...
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1:0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2023 修正)》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裁对董事会 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人,执行总裁 1 人、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首 席财务官 1 名。 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及首席财务官均由 总裁提名,总裁及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及首席财务官均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总裁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义务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如有)以外 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