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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颖电子(60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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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颖电子(6031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11-10 10:15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1] - 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1][2] - 审核意见于2025年11月10日发布[3] 候选人情况 - 认可黄铭宏等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并提交审议[1] - 认可王世铭等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并提交审议[2]
超颖电子(603175) - 关于投资建设AI算力高阶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的公告
2025-11-10 10:15
项目概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国超颖拟在泰国巴真府建AI算力高阶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2] - 项目预计总投资146,779.7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 项目进展 - 2025年11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议案[4] - 项目尚处前期筹备阶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项目相关 - 资金源于自有或自筹,建设期限12个月[5] - 项目受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2]
超颖电子(603175)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11-10 10:15
现金管理计划 - 拟用不超2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6][12] - 投资产品为低风险保本型[2][6][7][12]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日起12个月内或至下一年度额度审议通过日止[2][6][8][12] 相关安排 - 2025年11月10日通过现金管理议案[2][11][12] - 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办理,财务部实施[9] 风险与保障 - 金融市场波动或影响收益[3][13] - 筛选投资对象保障资金安全[13] - 跟踪投向,发现风险及时评估并保全[13]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16][17]
超颖电子(60317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世铭
2025-11-10 10:1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王世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超颖电子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业兼职(任 ...
超颖电子(603175)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11-10 10:15
上市与融资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5250万股,发行价17.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967亿元,净额8.032亿元[3][14][15] 公司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38,452.9321万元变更为43,702.9321万元[4] -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4]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2日和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决议自2026年1月1日或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任日(孰早)起生效[1] - 2025年11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确认监事会取消等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将根据取消监事会等情况修订,自股东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后生效[5][6][7][8] - 公司拟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修订相关条款,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拟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自股东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后生效[8] -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登记备案手续[10]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3702.932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18][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19][2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0]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3]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23]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4] 股东大会相关 - 有情形之一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应提出书面反馈意见[2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6]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2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4] -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33][35] - 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要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33][35] - 董事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担保[35] - 董事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35]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37] - 若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37]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未连任,应办移交手续,忠实义务合理期间内不解除[38]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期结束后仍有效,至秘密公开[38]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38] - 董事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8]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担责[38]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9][4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9][48]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39]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40][49] 董事会相关 - 现行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41] - 修订后董事会由56人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4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过半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者总经理,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43]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不得行使表决权和代理其他董事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须经董事会2/3以上通过的事项,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2/3以上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5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50] - 提名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1]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5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5] 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6]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30 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57]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后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30 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5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会决议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30 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5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 10 日内将解散事由告知相关方[58]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9]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9]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59]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60] - 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相关方[60]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60]
超颖电子(60317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岱隆
2025-11-10 10:1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具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要求[3]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员有不良记录[3] 兼任与任职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在超颖电子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7]
超颖电子(603175)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10 10: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1月26日14点30分在湖北黄石大冶百花路19号锦江都城酒店召开[3] - 网络投票2025年11月26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6] - 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4项、累积投票议案2项,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8] 股东相关 - 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为必颖、超铭、黄石巨宏[10]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A股代码603175,简称超颖电子[16] - 登记方式为传真、邮件或现场,11月21日9:00 - 11:00、14:00 - 17:00,地点在湖北黄石汪仁镇大棋大道特88号[20]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6] - 某上市公司应选董事5名,候选人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候选人3名[26] - 投资者持有100股,“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500票表决权,“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表决权[26]
超颖电子(603175)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0 10:15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2025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 监事3人(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院先生主 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会取消、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确认公司取消监事会、废止《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修订《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草案)》")及《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超颖 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超颖电子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 ...
超颖电子(603175)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10 10:15
公司治理 - 取消监事会,废止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董事换届选举议案后生效[3][4] - 注册资本由38452.9321万元变更为43702.9321万元,股本总数相应变更,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提名黄铭宏、邱垂明、刘国瑾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需股东会审议并累积投票选举[7] - 提名王世铭、李岱隆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需股东会审议并累积投票选举[9] - 拟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资金管理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5年10月31日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274453082.5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749084.25元(不含增值税)[12] - 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内或至下年度额度审议通过日(以孰短者为准)[14] 项目投资 - 投资建设AI算力高阶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 2025年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2026年12月31日资本性支出计划额度为3亿元[17] 会议安排 - 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8]
超颖电子最新公告:全资子公司拟投资14.68亿元在泰国建设AI算力高阶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
搜狐财经· 2025-11-10 10:14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 投资建议。 超颖电子(603175.SH)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国超颖拟在泰国巴真府304工业园建设AI算力高阶印制 电路板扩产项目,预计总投资14.6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项目旨在加速公司在路由器、AI服务器、 交换机、AI加速卡等应用领域高端印制电路板产品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但项目存在全球宏观环 境、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等风险,且尚需相关政府审批,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