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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达(60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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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达(60317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08:27
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6] - 设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向董事会负责,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6] 审计职责与种类 - 审计部职责包括财务收支等审计及指导所属企业内审工作[7][8] - 审计种类有财务、内控、专项审计[8] 审计方式与工作流程 - 审计方式有报送和就地审计,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8][18] - 审计部按计划实施审计,需审前调查并制定方案[17] 审计工作要求 - 审计人员规范获取并分析审计证据[18] - 发现问题及时提改进意见[19] 审计报告与档案管理 - 审计工作编制复核底稿,终结出具书面报告[20] - 审计档案以项目归档,保管不少于5年,销毁需审批[23][24][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福斯达(603173)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8:27
战略决策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方式多样[9][11]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10年,成员履职有考核[11][4]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等,细则董事会批准生效[6][13]
福斯达(60317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08:27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含持股5%以上股东[2] 重大信息 - 含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交易、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变动等[4][5] 报告方式与时间 - 知悉后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交书面文件[7] 信息处理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履行程序并公开[7] 制度与责任 - 实行实时报告制度,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9]
福斯达(60317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8 08:2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指全资子公司,或直接/间接持股超50%,或持股未超50%但能决定董事会过半数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2] 治理与决策 - 公司推荐或委派的董事原则上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9] - 设立或并购形成控股子公司需经公司投资论证,按权限与程序提交审议批准[6]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再设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按权限与程序提交审议批准[7] - 控股子公司注册设立分支机构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7] 会议与文件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五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10] - 会议结束后当日报送重要文件[11] 人员管理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两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12] - 自行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公司人力部门指导监督[20] - 薪资政策参考公司并结合当地水平制定,报人力部门备案[21] 信息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参照信息披露制度执行[14] - 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重大影响事项当日通报董事会[15] 财务与审计 - 会计政策等应与公司统一,财务部实施指导监督[18] - 按要求报送会计报表,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18] 清理注销 - 非暂时性停业且无重新开业计划的,查明原因、履行程序后及时清理注销[8]
福斯达(60317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8 08:27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
福斯达(60317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08:27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 报、披露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对同时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其持股需合 并计算,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有 ...
福斯达(60317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8:27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 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成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杭州福 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且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代 ...
福斯达(60317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08:27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杭州 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决 议批准后成立,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下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 成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
福斯达(60317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08:27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 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或者 ...
福斯达(6031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08:27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 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