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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虹(60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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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0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000万股[14] 股权结构 - 谢亚明持股54285000股,持股比例72.38%[13] - 谢悦持股7500000股,持股比例10.00%[13] - 严丽英持股2250000股,持股比例3.00%[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7][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4] - 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8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9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董事会提交股东会的现金分红方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02]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2]
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09: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会议变更与地点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可采用网络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15] 网络投票 - 公司股东会采用网络等方式,应在通知中明确表决时间和程序[1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3] 决议处理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处理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6]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2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不履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6] 公告发布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28]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以内”“以下”包含本数,“以外”“低于”“过”不含本数[28]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权属于股东会[30]
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30 09: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 - 部分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2]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3] 委员会设置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7] 职权行使 - 董事会行使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等方案职权[4][5]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职权[6]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对外担保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7]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规则[18]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18] - 董事对决议负责,异议记载者可免责[19] - 董事会会议及档案保管期限不低于十年[22] 决议执行 - 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24] - 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要求总经理纠正违规事项[2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遇法律抵触应修订[26]
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5-30 09:16
股权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000万股,均为普通股,发起人持有10500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3500万股[5]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2] -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担责[4] - 《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范围[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情形的处理规定[6][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7]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权利[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1]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不同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7] - 董事会决定重大交易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配[41] - 公司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41] 其他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4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4]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45]
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30 09: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6月23日13点在上海奉贤区公司会议中心召开[3] - 网络投票2025年6月23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4]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8项议案,各议案已披露[6][7]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13] - 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30 - 15:00[15] 其他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5、6、7、8[10] - 会议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有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21] - 授权委托书需选表决意见,未作指示受托人有权按意愿表决[26]
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09: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11:00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情况 -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3]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3]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
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09: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10:00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3]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5] 人员变动 - 黄媛女士、冯超女士、周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3]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投资者、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08 20:01
公司联系方式变更 - 公司更新投资者、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以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1] - 变更后联系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7588号 邮政编码201415 [2][4] - 投资者联系电话更新为021-37596575 传真021-57436020 电子邮箱yahong@xxyhmj.com.cn [4] 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安排 - 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5月16日15:00-16:00 采用网络平台文字问答互动形式 [3][5][6]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孙力、常务副总经理谢佳维、财务总监吴彬等高管团队 [6] - 投资者需通过"亚虹模具"微信小程序参与 提问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7:00 [6][7] 业绩说明会信息披露 - 公司已披露2024年度报告(4月25日)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4月30日)于上交所网站 [6] - 说明会内容将聚焦2024年经营成果及2025年Q1财务状况 [6] - 会后投资者可通过"亚虹模具"小程序查看会议记录 [8]
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5-08 08: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相关系列公 告、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及 202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 15:00-16:00 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5-010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董事会秘书:包晗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二)召开地点: 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微信小程序:亚虹模具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 ...
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投资者、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的公告
2025-05-08 08:00
证券代码:603159 证券简称:上海亚虹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 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更好地与投资者及时、畅通的沟通交流,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变更, 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同步变更。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投资者联系电话 | 021-57595726 | 021-37596575 | | 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 | 021-57595726 | 021-37596575 | |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 | 021-57595726 | 021-37596575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后的事项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本次变更后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