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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60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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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加洁(6030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0:46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八月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第二章 总经理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 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 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 ...
倍加洁(603059)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27 10:17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1] - 提名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将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2025年9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 - 第四届董事会由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任期三年[3] 人员持股 - 张文生直接持股63,000,000股,持有小倍一号69.29%股权,小倍二号93.40%股权[7] - 嵇玉芳直接持股12,000股,持有小倍一号4.49%股权[8] - 丁冀平未直接或间接持股[11] 独立董事情况 - 李刚、李志斌、程德俊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12][13][15] - 三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持股,与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12][13][15]
倍加洁(6030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志斌)
2025-08-27 10:1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志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条件 - 特定股份持有及关联人员、近12个月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4]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交易所谴责批评者有不良记录[4] 兼任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倍加洁(6030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刚)
2025-08-27 10:1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2]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具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要求[4]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人员不能担任[4]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能担任[4] 独立董事兼任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7] - 在倍加洁集团连续任职不超6年[7]
倍加洁(6030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程德俊)
2025-08-27 10:17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程德俊为倍加洁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4] 不良记录标准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倍加洁集团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6]
倍加洁(6030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刚)
2025-08-27 10:17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刚为倍加 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倍加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倍加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
倍加洁(603059)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10:17
| 序 | 制度名称 | 制定/修订 | 是否提交股东 | | --- | --- | --- | --- | | 号 | | | 会审议 | | 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 制定 | 否 | | 2 | 《对外捐赠制度》 | 制定 | 否 | | 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 4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 制定 | 是 | | 5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 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是 | | 7 |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 制定 | 否 | | 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1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2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4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5 | 《总经 ...
倍加洁(6030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程德俊)
2025-08-27 10:1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7] - 在倍加洁集团连续任职未超6年[7] 独立性限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2个月曾处不独立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4] 任职禁止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担任[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倍加洁(6030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志斌)
2025-08-27 10:1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工作经验[2] - 具备注册会计师等资格且有5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7]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亲属无独立性[3] - 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亲属无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无独立性[4] 任职禁止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不能担任[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4] 任职数量与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7]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10]
倍加洁(603059) - 倍加洁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8-27 10:17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拟提交会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李刚、李志斌、程德俊[1] - 李志斌为会计专业人士[1] - 候选人均参加培训获上交所认可材料[1] - 候选人均无股份、无关联等合规情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