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603052)
搜索文档
可川科技(60305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 告(以下简称"年报")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 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 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 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 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
可川科技(6030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登记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前证券部填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9] - 董事长为登记报送责任人,董秘办相关事宜[12] - 特定情形下股东等应填知情人档案[15] - 行政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16] - 重大事项需填知情人档案并制作备忘录[17] 保密与监管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公司每年检查登记备案工作并考核[21]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江苏证监局和上交所[26] 档案保存与报送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6]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后5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27] 其他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30][31] - 证券代码603052,简称可川科技[34][40]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不同事项分别记录[35]
可川科技(60305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操作原则 1/5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 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互换业务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外汇套期保值行为。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外,还应遵守本制度 ...
可川科技(6030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3、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 第七条 公司人事行政 ...
可川科技(603052)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会议召集 - 公司董事会应在提议发出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在召开15日前发出[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特定情形可公告发出会议通知[10]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11种情形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1] - 公司董事会等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12] 会议变更 - 若变更会议时间等,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13] 持有人权利义务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依持有数额享有约定利息等8项权利[5]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需遵守募集说明书约定等5项义务[6] 会议权限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对公司变更方案决议等8项权限[8] 会议通知 -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含会议时间等内容[13] 债权登记日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不得晚于前3日[14] 临时议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8] 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20] 会议主席 - 如公司董事会未能履职,由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选举产生1名会议主席;若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推举出,由持有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持有人担任[22] 公司委派 - 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董事或高管出席会议[22] 表决权 - 每一张未偿还的面值100元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关联方可参会讨论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其所代表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张数[27] 计票监票 - 会议设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与公司有关联关系者不得担任[27] 决议生效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债券持有人同意方有效[28]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生效,需批准的经批准后生效[28] 决议公告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29] 文件保管 - 债券持有人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期限为10年[31] 规则适用 - 本规则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冲突时以其约定为准[33] 公告媒体 - 本规则项下公告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33] 未偿还债券定义 - “未偿还债券”指除已兑付等四类债券外的已发行债券[34] 争议解决 -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争议应在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35] 规则生效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债券发行日起生效[3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可川科技(60305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仅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
可川科技(60305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1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投票起始日的前一交易日,登录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服务平台(网址:list.sseinfo.com),再次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的准 确和完整。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表 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 办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可川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为其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网络 投票方式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下列投票平台: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 ...
可川科技(60305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且控股股东持股超30%用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或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投票规则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数为股份乘应选人数[9] - 选非独立董事同理[9]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0]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10] 选举结果 - 董事按得票顺序当选[12] - 当选人数未超应选一半选举失败[14] - 超一半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14] 其他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说明[15]
可川科技(603052) - 对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管理办法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子公司按现 代公司制度规范运作,全面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防范公司整体经营 和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投资形成的所有全资子公司(二级公司) 及其子公司(三级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级公司)及其所属的且协议明确由公 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三级公司)。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 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三章 术语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 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的公司。 第五条 全资子公司指由公司单独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公司占有被投资子公 司 100%的股份; 控 ...
可川科技(60305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9:10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 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 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 人、其他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父母、配偶和子女 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 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维护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 体股东利益,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