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集 - 公司董事会应在提议发出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在召开15日前发出[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特定情形可公告发出会议通知[10]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11种情形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1] - 公司董事会等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12] 会议变更 - 若变更会议时间等,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13] 持有人权利义务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依持有数额享有约定利息等8项权利[5]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需遵守募集说明书约定等5项义务[6] 会议权限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对公司变更方案决议等8项权限[8] 会议通知 -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含会议时间等内容[13] 债权登记日 - 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不得晚于前3日[14] 临时议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有权提临时议案,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8] 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20] 会议主席 - 如公司董事会未能履职,由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选举产生1名会议主席;若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推举出,由持有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持有人担任[22] 公司委派 - 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董事或高管出席会议[22] 表决权 - 每一张未偿还的面值100元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关联方可参会讨论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其所代表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张数[27] 计票监票 - 会议设1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与公司有关联关系者不得担任[27] 决议生效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债券持有人同意方有效[28]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生效,需批准的经批准后生效[28] 决议公告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29] 文件保管 - 债券持有人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期限为10年[31] 规则适用 - 本规则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冲突时以其约定为准[33] 公告媒体 - 本规则项下公告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33] 未偿还债券定义 - “未偿还债券”指除已兑付等四类债券外的已发行债券[34] 争议解决 - 对债券持有人会议争议应在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35] 规则生效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债券发行日起生效[3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可川科技(603052)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