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元医药(60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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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元医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01 08: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4 号)批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元医药"或"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福元医药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及 2024 年 3 月 7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 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及 2024 年 3 月 7 日期间对福元医药进行了现场 检查,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陶李等。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现场检查人员结 ...
福元医药: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4-01 08:13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 年 4 月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 | 2 | | --- | --- | --- | --- | | 议案一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 议案二 关于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3 | | 11 | | 议案三 关于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 2023 | | 14 | | 议案四 关于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3 | | 19 | | 议案五 关于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23 | | 20 | |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1 | | 议案七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22 | | 议案八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23 | | 议案九 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24 | | 议 ...
福元医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4-04-01 08: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陶 李 | 联系方式:021-68801584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 | | 号 | | | 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室 2203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润璋 | 联系方式:021-68801564 | | |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号 528 | | | 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4 号)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福元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4,4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480,188.68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35,9 ...
福元医药(601089)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31 16:00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339,636,352.62元,同比增长3.07%[11]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6,962,332.63元,同比增长15.23%[11] - 公司2023年度现金流量净额为555,900,612.10元,同比增长15.74%[12]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3,468,416,436.90元,同比增长9.26%[12]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02元,稀释每股收益为1.0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99元[13] 业务发展 -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认可度[22] - 公司致力于重大、多发性疾病的临床急需品种研发,在心血管、糖尿病、消化系统等重要治疗领域建立产品群[24]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33,963.64万元,同比增长3.07%[31]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8,876.70万元,同比增长11.36%[31] - 公司2023年总资产454,779.03万元,同比增长5.22%[31] 研发和创新 - 公司加快技术研发创新,坚持临床急需策略,提高人均效能[18] - 公司研发费用累计投入35,332.55万元,同比增加47.38%[19] - 公司拥有多个国内首仿药物,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29] - 公司研发项目中,有多个处方药项目,如治疗便秘、降血压、降糖等[53] - 公司已获得多个药品的注册证书,包括降糖、降血压等适应症[54] 销售和市场 -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两种[28] - 公司境外销售采用推广经销模式,主要出口到非洲、东南亚等多个国家[28] - 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中,华东地区的营业收入为141.63亿元,毛利率为69.43%[37] - 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中,国外地区的营业收入为3.62亿元,毛利率为35.58%[37]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19,492.1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86%[39] 环保和社会责任 - 公司持续优化销售组织体系,推进与子公司营销体系融合,提高人均劳产率[17] - 全年三废达标排放,绩效评级保持A级[19] - 公司完善环保管理体系、提升环保治理水平[19] - 公司加强质量风险防控与管理水平,指导子公司DMS、TMS软件系统上线[19]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等在报告期内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未能及时履行的原因和下一步计划未适用[135]
福元医药: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责任及治理报告(ESG报告)
2024-03-31 07:42
) 福元医药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FOYOU PHARMA CO.,LTD 北京市通州区通州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8号 邮编: 101100 No. 8, Guangyuan East Street, Tongzhou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 Tongzhou District, Beijing P.C.: 101100 T: 010-59603941 F: 010-59603942 www.foyou.com.cn 2023年度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责任及治理报告(ESG报告) ENVIRONMENTAL , SOCIAL AND GOVERNANCE REPORT 2023 FSG 2023 REPORT 投份有限公司 日 DIRECTORY | 关于本报告 | 01 | | --- | --- | | 董事长致辞 | 03 | | 2023福元医药 | 05 | | 走进福元医药 | | | --- | --- | | (一) 公司简介 | 09 | | (二) 文化理念 | 11 | | (三) 发展脉络 | 13 | | (四) 组织管 ...
福元医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2024-03-31 07:4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元医药"、"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福元医药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6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754,4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480,188.6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 ...
福元医药: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31 07:40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 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 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 注册会计师 | | 2,272人 | | 量 ...
福元医药: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2024-03-31 07:40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643 号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元医药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元医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福元医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元医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 ...
福元医药: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晓东)
2024-03-31 07:40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晓东) 我作为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 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郑晓东先生: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律师。2003 年 10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0 月,任英国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法律顾问;2009 年 11 月至今,任北 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 年 6 ...
福元医药: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31 07:40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新 聘、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 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