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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惠而浦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04-30 08:4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于4月 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我们作为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 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 上,基于我们客观和独立的判断,于2024年4月29日就《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一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解聘辛家宁先生的公司副总裁职务(以下简称"该项解聘")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项解聘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解聘辛家 宁先生的公司副总裁职务。 王泽莹 盛伟立 张 生 部环玲 ...
惠而浦:惠而浦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30 08:4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司审计报告。 二、质量管理水平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 年起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2010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2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 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 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 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 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29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10 ...
惠而浦:惠而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30 08:49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 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共 109 家,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1 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29 亿元,与公司同 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6 家。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普华永道中天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 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资质条件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 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 ...
惠而浦:惠而浦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30 08:49
(一)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办理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总体额度为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因国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一定体量的外币 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 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二)交易币种:与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 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在合规且满足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境内具有相 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五)授权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 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六) ...
惠而浦:惠而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30 08:49
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执行符合公司制 定的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审议 该项议案时相关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同意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奔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 惠而浦(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于 2024年4月28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惠而浦(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审核意见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是基于 公司当前经营现状,独立董事津贴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进 ...
惠而浦:惠而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对有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4-04-30 08:49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审核意见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 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惠而浦(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累积一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验,并对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设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 效控制交易风险。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 年报摘要》 审计委员会认为: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惠而浦:惠而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30 08:49
公司在任的四位独立董事:王泽莹、张生、盛伟立和邬琳玲, 均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经 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 ...
惠而浦(60098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1:49
财务表现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92,694,698.01元,同比下降11.3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65,967.98元,同比下降9.9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378,965.35元,同比增长171.58%[4]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8.9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下降[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为8.68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15]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0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15]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1,044,693,992.57元[16] - 2024年第一季度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为105,653,902.55元[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810,916.75元[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7,663.34元[18]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1,573,644.00元[1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除了政府补助和金融资产处置损益外,还有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等项目[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幅度为497.40%,主要是因为当期非经常性损益减少所致[6]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广东格兰仕家用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持有最多股份,占比59.84%[7] - 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是否参与融资融券业务[10]
惠而浦:惠而浦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2 09:24
报告披露 - 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4月30日15:00 - 16:00举办业绩说明会,地点“价值在线”,方式网络文字互动[3][4] - 投资者可会前提问,当天指定方式参与互动[4][6] - 参会人员有总裁等,联系人孙亚萍及联系方式[5][8] - 会后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情况及内容[8]
惠而浦: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09 08:58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网址:http://www.tianhelaw.cn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0737 号 致: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或"公 司")的委托,指派卢贤榕律师、熊丽蓉律师(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