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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6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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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晶科技(600586) - 金晶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2:25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含本数)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通过。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召集人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履行职务。 ...
金晶科技(600586) - 金晶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意见
2025-04-18 12:25
独立董事任职 - 刘维刚、苏丽萍于2024年5月16日起任职,履职至2024年12月31日[4][8] - 王新、肖鹏程履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 12月31日[10][13] - 王新、肖鹏程于2022年5月6日起任职[10][13] 独立性情况 - 报告期内刘维刚、苏丽萍、王新符合独立性要求[1][5][9] - 2024年度评估肖鹏程符合独立性要求[11] - 王新、肖鹏程自查独立性核查事项合格[10][13]
金晶科技(600586) - 金晶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2:25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节 人员组成 第一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4 董事组成。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节 决策程序 第八条 投 ...
金晶科技(600586) - 金晶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2:25
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十天通知、三日提供资料[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过半通过[10] 会议委托与记录 - 成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0] - 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薪酬与考核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6]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6]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 考评后表决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8]
金晶科技(600586) - 金晶科技离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勇坚)
2025-04-18 12:25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4年1月1日 - 5月16日为实际履职时间[3] - 应参加董事会等会议均实际参会[3][4] - 现场工作时间6日[4] 公司运营情况 -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按原则参照市场价执行[5] - 上一会计年度期末无逾期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5] - 2024年规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5] 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为中高层进行宏观经济形势授课[4] - 审查高管上一年度薪酬认为符合规定[5] - 独立董事推动公司治理维护股东权益[6]
金晶科技(600586) - 金晶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鹏程)
2025-04-18 12:25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肖鹏程 本人作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忠诚 履职,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上市 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姓名:肖鹏程,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1989——2020 年就职于齐鲁石化公司,2020 年 7 月至今任 山东齐鲁华信高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7 月至今任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2 年 5 月 6 日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
金晶科技(600586) - 金晶科技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丽萍)
2025-04-18 12:25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苏丽萍 本人作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忠诚 履职,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上市 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姓名:苏丽萍,1983 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2012 年 8 月至今,就职 于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2017 年 1 月至今,先后任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管委会副主任职务。2024 年 5 月 16 日至今 ...
金晶科技(600586) - 金晶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维刚)
2025-04-18 12:25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刘维刚 本人作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忠诚 履职,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上市 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维刚,1985 年出生,博士,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曾 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博士后。目前担任中国市场学会副秘书长。2024 年 5 月 16 日至今任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
金晶科技(600586) - 金晶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新)
2025-04-18 12:25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2次[4] - 2024年召开5次审计等各类委员会会议[4]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15日[5] 议案事项 - 拟为董监高买责任险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 - 拟续聘审计机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9] -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9] 人员变动 - 原财务总监栾尚运退休离任[11] - 提名张钰为财务总监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其他情况 - 2024年发布临时公告29份、定期报告4份[9] - 2024年规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10] - 2025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推动发展[11]
金晶科技(600586) - 金晶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2:25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金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具备下列 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