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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6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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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解质公告
2024-02-29 08:37
| 股东名称 | 杭实临芯科技创新(杭州)有限公司 | | --- |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21,250,000 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2.29%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60%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 年 2 月 28 日 | | 持股数量 | 172,843,361 股 | | 持股比例 | 13.01%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 | 0 | | 比例 |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 0 | | 比例 | | 1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4-00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解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杭实临芯科技创新(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 实临芯)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2,843,3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3.01%。本次解质后,杭实临芯累计质押数量为 0 股。 日前,公司 ...
重庆路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30 09:33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underline{{{\longrightarrow}}}\,\mathsf{O}\,\underline{{{\longrightarrow}}}\,\mathsf{\not\!\!E}\,\mathsf{+}\,\underline{{{\longrightarrow}}}\,\mathsf{H}$$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重庆市江北区金融街 3 号 D 座中国人 ...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30 09:31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3-022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 11 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监事会主席许瑞、监事蒋媛、 胡涛、徐伟、罗周楠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漫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张志华、杨卫东、财务 负责人贾琳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3,369,12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 | |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5.3021 | ( ...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1-24 07:46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1 月 四、股东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或股东代表若需提问,经 大会主持人同意可进行发言 五、监票人、计票人和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的表决情况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二、宣读《关于监票人和计票人的提名》,并对提名进行举手表 决 三、审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 | | --- |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3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 ...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11修订)
2023-11-14 08:11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 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当然委员。 第五条 战略 ...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11修订)
2023-11-14 08:11
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9]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与档案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档案保存期至少十年[10]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3.11修订)
2023-11-14 08:1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7] 会议规定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提前三日通知[11] 决议通过条件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档案及规程 - 档案保存期至少十年,规程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2][15]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的公告
2023-11-14 08:1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二十六条 |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 | 十四条第一款第( ...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11修订)
2023-11-14 08:11
信息披露适用对象 - 适用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人员和机构[2] 信息披露媒体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4] 定期报告 - 包括年报、中报和季报[10]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中报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5]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7] 重大事件范围 - 包括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多种情况[17] 股份相关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配合公司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28]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28] 信息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长召集审议,监事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33] - 临时公告由董办草拟,董秘审核并通报[34] - 宣传文件发布前需董秘书面同意[33] - 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秘,董秘做好信息披露[34] - 重大信息由董秘组织发布,发布前董监高不得提前披露[34] 信息更正补充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34] 文件保管 - 股东大会等文件由董办保管,监事会文件由监事会保管[36] 内控与监督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审计委员会监督并通报缺陷[43][45] 责任与处分 - 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负责,违规人员将受不同处分[4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50]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3.11修订稿)
2023-11-14 08:11
(2023 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重庆路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 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 1 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 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