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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600067) - 独立董事胡超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更新版)
2025-04-29 11:39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全参加[2]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共11天[9] 重大事项审议 - 2024年7月审议转让房地产开发业务资产及负债[5] - 2024年10月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等事项[5] - 2024年7月10日审议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议案[11] - 2024年12月20日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1] 资本运作 - 2024年11月同意以债权转增资本公积和股本[5] 公司架构调整 - 2024年11月同意注销冠城宏业公司[5] 人事及财务 - 2024年6月审核拟聘任财务总监任职资格[5] - 2024年8、10月审阅财务报表并指导内审[5]
冠城新材2024年年报简析:净利润减50.11%
证券之星· 2025-04-26 22:29
核心财务表现 - 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84.49亿元,同比下降13.08% [1] - 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6.67亿元,同比下降50.11% [1] - 第四季度业绩恶化显著,营业总收入21.53亿元,同比下降44.72%,归母净利润-5.95亿元,同比下降94.91%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为10.99%,同比减少2.56个百分点 [1] - 净利率为-7.49%,同比大幅下降84.74% [1] - 扣非净利润为-6.87亿元,同比下降60.00% [1] 现金流与资产质量 - 货币资金为6.87亿元,同比下降56.20% [1]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为0.56元,同比下降65.23% [1] - 货币资金与流动负债比率仅为8.88%,现金流状况需关注 [3] 资产负债状况 - 有息负债为29.62亿元,同比下降26.54% [1] - 应收账款为15.67亿元,同比下降48.86% [1] - 存货占营业收入比例高达106.39%,存货状况需关注 [3] 每股指标与费用控制 - 每股收益为-0.49元,同比下降53.12% [1] - 每股净资产为4.2元,同比下降11.32% [1] - 销售、管理、财务费用总计5.74亿元,三费占营收比为6.79%,同比下降6.82% [1] 历史表现与业务驱动 - 公司上市28年以来累计融资9.98亿元,累计分红15.77亿元,分红融资比为1.58 [3] - 公司业绩主要依靠研发及营销驱动 [3]
冠城新材(600067) - 独立董事胡超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5 12:49
独立董事胡超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超,现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战略预备队训管办作战参谋。2024 年 6 月至今任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经济利益、产生程序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 的限制,且现任职及兼职情况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 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全部的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未发生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会议审议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 体资料并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出席董事会会 议时,积极参与有关议题的讨论和表决,尽己所能,提出相关参考建议,有力地 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也给予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本人工作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签署表决票,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 ...
冠城新材(600067) - 独立董事周到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5 12:49
独立董事周到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到,现任京洲联信(深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聚 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2024 年 6 月至今任冠城大通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经济利益、产生程序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 的限制,且现任职及兼职情况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 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全部的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未发生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会议审议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 体资料并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出席董事会会 议时,积极参与有关议题的讨论和表决,尽己所能,提出相关参考建议,有力地 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也给予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本人工作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 ...
冠城新材(600067) -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5 12:49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3、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董 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参加各专业委员会就公司经营情况 及财务状况、董监高任职资格等重大事项专门会议,并在专业委员会会议上全部 投赞成票,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1)审计委员会 本人张白,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注册会计师;兼任中国商业 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任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经济利益、产生程序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 的限制,且任职及兼职情况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了全部股东大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 加了全部董事会,未发生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会议审议 ...
冠城新材(600067) - 独立董事吴清池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5 12:49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公司召开2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2]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 2024年现场工作时间共计10天[8] - 4 - 6月推动公司董事会换届[9] - 现场参加2024年全部股东大会[2] - 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2024年全部董事会[2] - 2024年未对议案提异议[3] - 专业委员会会议全投赞成票[4] - 与审计及事务所保持沟通[6] - 了解中小股东意见建议[7] - 对日常经营持续监督[11]
冠城新材(600067) - 独立董事陈玲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5 12:49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了全部股东大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 加了全部董事会,未发生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会议审议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 体资料并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出席董事会会 议时,积极参与有关议题的讨论和表决,尽己所能,提出相关参考建议,有力地 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也给予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本人工作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签署表决票,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 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陈玲女士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玲,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 年 1 月 至 2024 年 6 月任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经济利益、产生程序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 的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2025-04-25 12:14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下属 控股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 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 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东方资产、北京农 投保理等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 授信额度(含外币授信),其中,公司(母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2 亿元。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及地 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发贷、项目贷款、经营性物业贷、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 体业务品种以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审批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下属 控股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来确定,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筹划出售房地产开发业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公告
2025-04-25 12:14
重大资产重组进程 - 2024年7月11日首次披露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8] - 2025年1月10日预计不构成,暂不披露预案[9] - 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7] 标的公司数据 - 2024年末资产总额887,116.78万元,占比48.72%[12] - 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236,585.11万元,占比40.46%[12] - 2024年营业收入161,141.15万元,占比19.07%[12] 后续计划 - 拟转为一般关联交易继续推进[2][10] - 承诺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13]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5 12:14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2013 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 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 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 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0796417077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 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 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座 10 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 2024 年末, 在北京市、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