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0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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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 第一条 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原因、 生效时间及对公司的影 ...
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 酬管理制度。 3、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4、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 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查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的薪 资是否按董事会确定薪酬方案执行。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基本 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 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指除担任 公司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的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 ...
赣锋锂业(00246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 例超过 50%且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控股子 公司除外。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资 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财务资助款项逾 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二章 ...
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 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成员必须全部为非执行董事且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2名, 并有1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是如《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2)条所规定具备适当专业资格, 或具备适当 的会计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 ...
赣锋锂业(002460)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 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 与公司有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四)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虽不符合本制度第九条所列条件, 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往来 和合作关系的申请担保人且风险较小的, 经公司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可以为其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 或提交股东会表决前, 应当 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 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第十二条 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企业基本资料, 包括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二) 担保申请书, 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 (三)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 (四) 与借款有关的主合同的复印件; (五) 申请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和 ...
赣锋锂业(00246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股票价格产 1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披露办法》)、香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及《公 司条例》(以下合称"《公司条例》")、香港《证券期货条例》(以 下简称"《证券期货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检查委员会(以 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以 下简称"《收购及股份购回守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
赣锋锂业(00246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 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 作内容和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 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 驻外办事处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 由 3 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必须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 2 名, 并有 1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如《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2)条所规定具备适当专业资格, 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第六条 公司设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审计监察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
赣锋锂业(002460) -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投资决策流程 - 重大对外投资需经投委会审核,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 - 战略投资部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尽职调查报告等材料[7] - 投资事项变更需重新提交投委会审议[8] 投资决策委员会 - 由董事长、总经理等组成,董事长为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 职责包括审批投资项目、审议战略合作协议等[7]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二分之一委员通过[11] 其他规定 - 未通过投委会决策的投资不得提报董事会[12] - 未通过项目3个月内不得重提,除非交易条件重大变化[15] - 秘书组会后5个工作日整理纪要和决议呈报委员[17] - 会议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约每季一次,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四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1][14]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2] 会议举行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涉及重大利益冲突,需过半数无重大利益董事出席[20]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7] 会议决议 - 部分事项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同意[4] - 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有额外要求[25] - 利润分配可先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作其他决议[28]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30] 会议相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暂缓表决[31] - 可视需要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纪要和决议记录[33][34][36] - 董事对决议担责,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37] - 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8]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39] 其他 - 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6] - 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提交股东会审议[5] - 董事委托出席需遵循原则并出具委托书[16][1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召开[19] - 董事会承担企业管治职责,制订规则获股东会通过生效[45][43] - 规则档案保存十年以上,由秘书负责[41][42]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抵触依最新规定[43][44]
赣锋锂业(00246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二名[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决定[8] 考评流程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等工作[4]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0] 其他规定 - 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11] - 工作细则“以上”包含本数,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等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