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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丰精工(87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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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丰精工(87316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9-25 11:30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4] - 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6] 时间信息 - 现场会议2025年10月14日14:00召开[7] - 网络投票2025年10月13日15:00 - 10月14日15:00[7]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9][10]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3:00 - 16:00[15] 议案信息 - 审议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11] - 议案1.00、3.0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00、2.00经监事会审议通过[12] -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议案,3.1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3] 登记及联系信息 - 分情况登记,可用信函或传真,不受理电话登记[14] - 登记地点为公司会议室[15] - 会议联系人为朱晓琴,电话0573 - 86851028[15]
七丰精工(873169)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5 11:30
会议信息 - 2025年9月24日于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监事会会议[4] - 2025年9月13日发出会议通知[4] - 3名监事出席和授权出席会议[3] 议案情况 - 《关于取消监事会、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通过[5]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票通过[6] - 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6] 公司新策略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5] - 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5] - 拟废止《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6]
七丰精工(873169)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5 11:30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 -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方式为书面[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拟定于2025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15]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5][9][13][15] 待审议事项 - 《关于取消监事会、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10] 股东会议题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题包括取消监事会等三项议案[15]
七丰精工(87316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5 1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议案[3]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19]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20] - 聘任或变更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报备[20] - 解聘需理由,2个交易日内报告说明[22]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22] 职责义务 - 为公司与北交所指定联络人,准备提交文件[13] - 负责信息披露、协调工作[13] - 负责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管理[14]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事项[23] - 辞职报告生效前仍需履职[23]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23] - 保证秘书参加北交所后续培训[25]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并考核[25] - 违法违规承担责任[25] - 制度按法规章程执行,董事会解释[27,28] - 制度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七丰精工(87316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5 11:17
董事会决议 -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3] 总经理规定 - 兼任总经理等高级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 报告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报告[14] - 年度终止前三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次年业务计划[14] - 定期报告每年一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递交[21]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定期和临时,总经理为召集人和主持人[24] - 会议记录存档不少于十年[34] - 会议纪要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分送并报董事会备案[34] 工作程序 - 投资项目工作程序含编制计划、可行性研究、立项等[35][36] 人事财务 - 人事任免需组织考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总经理签发[40] - 大额款项支出需使用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41] 项目管理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竣工后验收和审计[43] 其他规定 - 总经理离任需审计,离任后忠实和保密义务在规定期限内有效[46] - 细则未尽事项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48] - 公司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批准后生效执行[49][50]
七丰精工(873169)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25 1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承诺要求 - 承诺须有明确履约期限,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无歧义、具可操作性[7] - 承诺人应诚实守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8][9] 变更豁免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承诺人可变更或豁免,需披露原因并提替代承诺[9] - 方案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9] 监督披露 - 审计委员会应对承诺变更或豁免申请发表意见[8][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14][15]
七丰精工(873169)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9-25 11:17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73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5-083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津贴与费用 第二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后三万元整,由公司统一 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
七丰精工(8731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5 11:17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4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信息披露原则与范围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 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北交所官网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北交所官网[9] 首次披露与持续披露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情况时,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9] - 筹划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暂不披露,最迟在事项确定时披露,信息泄露应立即披露[10]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1]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时参照披露[11] 自愿披露与保密 -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遵守公平披露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12] - 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条件消除等情况应及时披露[13][14]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7]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2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进行业绩预告[23]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万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应进行业绩预告[23] 业绩修正公告 - 业绩快报、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披露修正公告[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及时披露[33] - 交易涉及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33]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及时披露[33]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及时披露[3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3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37]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7] 担保与财务资助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4] - 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34] 关联交易审议与担保逻辑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9]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后者应提供反担保[39] 异常波动与日常关联交易 - 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无法披露则申请停牌直至披露后复牌[43] - 对每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预计总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9] 交易累计计算 - 对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40] 股份质押与股东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48]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48] 重大诉讼与股东持股披露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5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应及时披露[52] 资产抵押与董事履职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总资产的30%应及时披露[54] - 董事等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应及时披露[54] 重大合同披露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披露[56]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披露[56] 股东与关联方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及时告知公司[6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66] 信息报送与编制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说明[67]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并组织审计[6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编制完整定期报告并公告[69]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69]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69] 公告审核与发布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公告应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经董事长审核签字[70]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更换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68] 信息报告与保存 - 各部门等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65] - 信息披露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需在相关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77] 及时披露定义 - 及时披露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8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2] - 本制度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1] 责任承担 - 董事、高管对公司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73] - 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责任人将视情节受处分,重大影响或损失需担责,违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74] 配合工作与投资者关系 - 应配合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工作,重大变化及时告知并披露[71] - 董事会秘书协调管理投资者关系,避免参观者获取未公开信息[73] 违规处理 - 股东等未配合信息披露或索要内幕信息,公司可向北交所申请监管[7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自然人、单位等主体[79]
七丰精工(87316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9-25 11:17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责任追究 - 董事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责任人,重大责任董事提请罢免[18] - 董事严控关联方担保风险,对违规损失担责[19] - 公司或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处分责任人[20] - 违规致关联方占用资金等给投资者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规定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0]
七丰精工(87316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25 11:1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类对外投资事项[13] - 董事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类对外投资事项(股东会审批范围除外)[14] - 董事长审批除股东会、董事会审批范围外的对外投资事项[15] 投资计划与控制 - 短期投资计划由财务部编制资金流量状况表,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7]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人员分离[18] 长期投资流程 - 长期投资分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经多程序审批[20] - 长期投资项目批准后不得随意增资,如需增加须重报报告[24]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条件重大变化需重新审议[21]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在多种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转让需书面报告并审批[23][26]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对投资完整记录核算,取得被投资单位报告[25][27] - 公司期末检查投资,对控股子公司审计,子公司每月报送报表[27] - 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27] 信息披露与生效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