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科技(87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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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合科技换手率20.40%,龙虎榜上榜营业部合计净买入2038.37万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7-17 12:12
佳合科技股价表现 - 公司股价今日上涨10 84% [2] - 全天换手率达20 40% [2] - 成交额达1 86亿元 [2] - 振幅为16 16% [2] 龙虎榜交易数据 - 营业部席位合计净买入2038 37万元 [2] - 上榜原因为日换手率达20 40% [2] - 前五大买卖营业部合计成交5490 54万元 [2] - 其中买入成交3764 45万元 卖出成交1726 09万元 [2] 主要买卖营业部 - 第一大买入营业部为长江证券天津分公司 买入621 99万元 [2] - 第二大买入营业部为中信证券杭州富春路营业部 买入621 84万元 [2] - 第三大买入营业部为东亚前海证券苏州分公司 买入514 28万元 [2] - 第一大卖出营业部为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营业部 卖出460 55万元 [2] - 第二大卖出营业部为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 卖出298 34万元 [2]
佳合科技(8723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5 11:4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工作内容及目的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分析研究等工作[7] - 工作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渠道等[10] 工作原则及沟通 - 工作遵循充分披露信息等六项原则[11]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12]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等[14] 管理负责人及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5] - 从事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等[16] 业绩说明会及沟通渠道 - 公司应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并提前通知[20] - 设置投资者专线咨询电话等[18] - 可设立公开电子邮箱交流[22] 活动记录及档案 - 开展活动应编制记录并披露[21] - 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等内容[23] 信息披露及责任 -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需公告[23] - 发布应披露信息需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24]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应致歉[25] 制度生效及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7]
佳合科技(872392)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5 11:4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资金占用规定 - 占用资金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明确非经营性占用方式[5][6]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9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6][7] 责任与监管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8] - 年度终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作专项说明[10] 股东权益与行为规范 - 股东行使表决权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12] - 股东与公司人员、资产、财务等分开,业务和机构独立[16] - 控股股东等不得新增同业竞争,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股票[14]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强化“占用即冻结”机制,可申请司法冻结股份[19] - 对协助侵占人员处分、罢免或解聘[19]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行政及经济处分[19] - 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可追究法律责任[20] 其他 - 制度与文件冲突或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订[24]
佳合科技(8723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2025-07-15 11:4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3] - 议案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3] 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定留存档案,其他部门配合[9] - 活动结束2个交易日内完成档案收集等工作并呈报(如需)[9] - 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2]
佳合科技(8723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11:47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8]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12][13]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应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20]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9] - 需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应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特定交易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特别决议通过[36] 表决权与投票制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8] - 特定情况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8] 中小股东权益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情况[39]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特定决议[43] 会议记录与董事就任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从决议通过日任职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5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58]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7]
佳合科技(872392)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07-15 11:47
细则修订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3] - 细则公布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23] 投票权征集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投票权[8] - 股东征集人提前十日、其他召集人提前十五日发布报告书[12] - 征集授权委托书不迟于会前二十四小时送达[16]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并解释,未尽按规定执行[19][21][22] - “以上”含本数[20]
佳合科技(8723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5 11:47
募集资金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12] 银行对账单 - 银行每月提供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或独财[13] 协议终止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3] 募投项目论证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6]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协议,签后2交易日公告内容[11] 资金支出审批 - 资金使用部门提计划,经相关人员签字付款,超范围报董事会[15][16] 闲置资金管理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通过后2交易日披露[17][20] 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且低于净额5%豁免审议,超200万或5%董事会审议披露,超500万且超10%股东会审议[21]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28] 检查与核查 - 内审至少半年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保荐或独财至少半年现场核查[26][28]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21] 资金置换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转入专户六个月内实施,自筹支付特定事项六个月内置换[22][23]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26]
佳合科技(87239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15 11:4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8]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9]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9][10]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秘信息可用代称等豁免披露,有泄密风险可豁免临时报告[10]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相关事项,涉商业秘密登记更多[10][11]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11] 审批流程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涉事应填审批表提交,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
佳合科技(87239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15 11:47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1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7] 执行要求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1] -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1] - 定期报告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21] 违规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2]
佳合科技(8723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5 11:4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流程 - 先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再经董事会,最后由股东会决定[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情况报告[10] - 审核改聘提案可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质量[17] 其他规定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2][15]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20]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情况报告[20] - 变更时需披露前任等情况[20] - 事务所出现严重行为,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1] - 制度抵触以法律规定为准[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