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87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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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源海:公司章程
2024-01-12 09: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核准发行22,783,860股普通股,12月29日在北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88,035,439元,股份总数88,035,439股,每股面值1元[6][13] - 公司设立时,湖南轩凯认缴3000万元,出资比例66.67%;刘慧认缴1036万元,出资比例23.02%;李卫红认缴464万元,出资比例10.31%[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公开发行股份等,减少注册资本等特定情形可收购股份[16][17]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2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8]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或控制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0]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4]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非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6]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115] - 上市后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上市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5]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117] 未来展望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5000万元[117]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17] 其他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5][12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44]
华光源海: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12 09:50
关于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邮编:410000 17/F,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 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 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 月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国浩长律见字第 20240112-1-9 号 致: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华光源海国际物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陈妮律师、吴尚峰律 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依法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华光源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2 09:50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12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符新民、副总经理伍祥林、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邱德勇、董 ...
华光源海: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1-12 09:50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13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原独立董事修宗峰先生辞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谭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谭雪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新的独立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 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由谭雪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华 ...
华光源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2 09:50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09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大厦 19 楼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927,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75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
华光源海(872351) - 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1-11 16:00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13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原独立董事修宗峰先生辞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谭雪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谭雪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新的独立董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 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由谭雪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 专门委员 ...
华光源海(872351) - 公司章程
2024-01-11 16:00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10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 目 录 | | --- |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 第五章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6 | | 第一节 | 监事 36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7 | | 第八章 |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8 | | 第一节 | 信息 ...
华光源海(87235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1 16:00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09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大厦 19 楼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927,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75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
华光源海(87235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1 16:00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12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 ...
华光源海(872351)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11 16:00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邮编:410000 17/F,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 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 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 月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4)国浩长律见字第 20240112-1-9 号 致: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华光源海国际物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陈妮律师、吴尚峰律 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