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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新材: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0 10:54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l l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ES REUT E S Pr IA YUAN LAW OFFICES 致: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483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 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 及《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天马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0 10:53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3,638,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899,8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马淑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 ...
天马新材:公司章程
2024-06-20 10:5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注册,9月27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股票14,406,668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72.8002万元,股份总数10,672.8002万股[6][10]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马淑云持股63.64%,王世贤持股21.32%等多人持股情况[9][10]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6] - 董事等任职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7][9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3]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07] 重大投资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特定标准属重大投资计划[10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17] - 公司相关纠纷应先协商或调解,不成则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141]
大宗交易(京)
2024-06-13 11:31
| 日期 | | 代码 | 简称 | 成交价 | 成交数量(股) | 买入营业部 | 卖出营业部 | | --- | --- | --- | --- | --- | --- | --- | --- | | 2024-06- 13 | 832469 | | 富恒新材 | 6 | 117000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望京证券营业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南沙分公司 | | | | | | | | 部 | | | 2024-06- | 838971 | | 天马新材 | 6.93 | 30000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河南郑州黄河 | | 13 | | | | | | 司哈尔滨学府路营业 | | | | | | | | | 部 | 路营业部 | ...
天马新材:北交所信息更新:中标高压电器用氧化铝粉体项目,玻璃基板产业链趋势预计带动行业需求
开源证券· 2024-06-05 23: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公司维持"增持"评级。[1] 报告的核心观点 1) 2024年是公司产能逐渐释放的元年,预计产能从2023年底的2.9万吨将会在未来增加6万吨(电子陶瓷+电子玻璃5万吨、勃姆石5千吨、球形氧化铝5千吨)。[3] 2) 2023年新产品高纯氧化铝具有普通氧化铝产品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能,该类产品主要依赖进口,公司产品有望实现国产替代。[3] 3) 公司最近中标高压电器用氧化铝粉体项目,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此外,英特尔、康宁等龙头公司积极布局玻璃基板技术和产品,玻璃基板是封装基板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公司产品有望受益行业发展。[4] 财务数据总结 1) 2024-2026年公司预计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2/0.75/0.94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49/0.70/0.88元/股,对应当前股价PE分别为19.9/13.8/11.1倍。[1] 2) 2024Q1公司实现营收4982万元(+41%)、归母净利润746万元(+56%)、扣非归母净利润666万元(+58%)。[1] 3) 2024Q1毛利率略微承压降到26.23%(-1.12pcts),主要是由于2024年主要原材料氧化铝较2023年同期价格上涨,以及股权激励等费用增加导致费用端提升较多。[1]
天马新材: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4-06-04 08:51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 1 鉴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2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20,000 股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合计 720,000 股限制性股票。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 ...
天马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4 08:51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或直接送达方式 发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天马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1 2.议案表决结果: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郝婷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 ...
天马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2024-06-04 08:51
证券代码:838971 证券简称:天马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公司董事马淑云、姚磊、茹红 丽系前述相关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前述相关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 人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回购类型及回购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 ...
天马新材: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04 08:5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 Teta 15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я 在 Un E S Fi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1-2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一 一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3号》")、 ...
天马新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6-04 08:51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不涉及注册地址变更,其他条款不变[3] - 注册资本拟从10612.8002万元变为10672.8002万元[3] - 股份总数拟从10612.8002万股变为10672.8002万股[3] - 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原因是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3][4] 备查文件 - 包括董事会会议决议、原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