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汉维科技(836957)
icon
搜索文档
汉维科技(836957) - 关于公司拟修改经营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2-24 16:0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 原规定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东莞市桥头镇桥新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 | | 西一路桥泰街 5 号。 | | 镇桥泰街 5 号。 | | 邮政编码:523525。 | | 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常路 | | | | 南一街 5 号 | | | | 邮政编码:523525。 |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关于公司拟修改经营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一路桥泰街 5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泰街 5 号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关规定,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
汉维科技(83695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2-24 16:0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
汉维科技(83695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24 16:00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方式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2 月 20 日以书面或电子通讯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述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经营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为公司产品进入食品添 ...
汉维科技(836957) - 2024 Q4 - 年度业绩
2025-02-25 11:10
营业收入情况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87,220,542.95元,同比增长25.69%[2][3][4] 利润情况 - 2024年公司利润总额为20,266,288.95元,同比下降17.07%[2]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380,643.64元,同比下降20.40%[2][3][4]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137,484.01元,同比下降22.12%[2][3][4] 每股收益情况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同比下降21.74%[2] 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为4.92%,上年同期为6.23%[2]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为4.35%,上年同期为5.63%[2] 资产情况 -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64,632,197.49元,较期初增长5.11%[2][3] 所有者权益情况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97,672,545.60元,较期初增长2.12%[2][3] 每股净资产情况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3.71元,较期初增长2.20%[2][3]
汉维科技(836957) -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11 16:00
股东减持 - 2025年1月23日至2月11日,股东减持623,000股[1] - 持股比例从7.1884%降至6.6077%[1] - 减持股份比例为0.5806%[2] 影响说明 - 本次变动合规,不影响控股权和经营[3][4] - 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4]
汉维科技(836957) -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新产品投产的公告
2025-02-06 16:0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投项目"东莞市汉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助剂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 常路南一街 5 号。 二、项目进展情况 2025 年 2 月 6 日,公司举行了募投项目脂肪酸酯等新产品的投产仪式并开 始投产运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新投产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日化、医药、塑料等行业,对公司的影响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的投产将扩大公司产品产能规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有助于 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从而进一步巩固 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二)、新投产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能提升公司原有下游应用 领域的协同效应,产品研发方向更加多样化,产品服务能力更强;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新产品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投项目概述 2025 年 2 月 ...
汉维科技(83695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22 16:00
股东大会情况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22日召开[2] - 5名股东出席,持表决权股份8047.6万股,占比75%[3] - 7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4][6] 授信申请 - 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6.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4] - 担保形式包括信用、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4] - 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法律文件,有效期一年[5] 议案表决 -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8047.6万股,占比100%[5] - 反对和弃权股数均为0股,占比均为0%[5] 决议情况 - 德恒律师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8] - 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和律师法律意见[9]
汉维科技(836957)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2 16:00
证券代码:836957 证券简称:汉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6 日以书面或电子通讯 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审议通过《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1.议案内容: 为提高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公 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 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
汉维科技(83695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1-22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1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舆情管理制度[2] - 舆情管理制度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舆情管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舆情[6]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8]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管理及舆情上报[8] 处置措施 - 一般舆情由组长或董秘灵活处置[11] - 重大舆情组长视情召集会议控制传播[12] 生效与责任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17]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有权追责[15]
汉维科技(836957)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1-22 16:00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德恒 06G20240142-00010 号 致: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召开。北京德 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郑婕律师、陈红 雨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