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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83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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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83641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1 12:06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8种交易[12]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5项原则[15] - 关联交易应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4]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9] - 与关联方交易(除担保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审议通过[20] 其他规定 - 有关人员知晓关联交易12 - 24小时内书面报告董事会秘书[26] - 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万德股份(8364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1 12:06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3]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能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10] 报备要求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4]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收购报告书摘要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自查期间 - 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中报披露日前3个月为自查期[14] - 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为自查期(合并、分立等情况)[15] - 收购报告书摘要或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前6个月为自查期[17] 其他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1]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6] 收购相关 - 北交所核查股票交易情况,异常时可要求公司提交说明[17] - 继续推进收购无法消除影响,应披露特别风险提示公告[18] - 自主终止收购事项,应履行决策程序并发布终止公告披露原因[18] 信息披露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3] - 公司存在重大事件应分阶段披露,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应立即披露[24] - 公司进行证券发行等事项,按北交所规定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18] -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权益分派等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14]
万德股份(83641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2:06
制度审议 - 制度修改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委员产生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主任委员 -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应为专业会计人士,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6]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报告要求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检查[13] 内控评估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4] 问题处理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做好后续整改与内部追责等工作[14] 股东会会议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6] 股东诉讼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向法院诉讼;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8] 会议安排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3] 会议通知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提前3日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23] 会议举行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意见通过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委员撤换 - 审计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7]
万德股份(8364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1 12:06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8] 任职限制 - 犯特定罪等情形不得担任总经理[9] - 担任破产清算等相关职务未满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9]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聘期与辞职 -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可连聘连任[12] - 聘期届满前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13] 报告职责 - 总经理应就重大合同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9]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20] - 定期向董事报送资产负债表等[21] 办公会规定 - 议题由行政部提前3日征集,提前1天发通知[22] - 记录保存10年[23] - 总经理可定期主持召开,特定情形应立即召开[22][23] 绩效与解释 - 总经理绩效由董事会考核,其他高管由总经理考核[2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万德股份(8364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1 12:0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8] - 投资者关系工作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六项[9] 管理对象与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10]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10]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11] 职责与人员要求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13] - 投资者关系工作主要职责有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七项[14]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15] 信息披露与平台建设 - 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制性信息于第一时间在指定网站披露[17][18] - 公司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有变化时及时更新[17] - 公司应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9] 其他工作安排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并保证线路畅通[19] - 公司应合理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19]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20]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21][22] - 公司可在实施融资计划时按规定举行路演[22] - 公司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项沟通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充分沟通[22][23]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24]
万德股份(83641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1 12:06
制度审议 - 制度修改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应提前申请开通并录入信息[6][8]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8] - 多次有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10][11] - 重大事项对非特定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1] 制度生效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万德股份(836419)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2:06
制度审议 - 制度修改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需提前3日通知,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十年[15] 生效实施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9]
万德股份(83641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1 12:06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改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业 务规则以及《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
万德股份(83641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2:06
证券代码:8364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改已经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东的 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西安 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 ...
万德股份(836419)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2:06
制度审议 - 制度修改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 战略委员会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参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6] 议事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