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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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1日起北京市收费公路将全面使用电子发票
央视新闻· 2025-11-29 07:39
(总台记者 纪乐乐 尹一男) 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月31日设置过渡期。其间,北京市收费公路收费站混 合车道将并行提供电子发票(票据)和纸质发票(票据),各收费站将陆续启用通行费电子发票功能。 司乘人员通过移动支付或现金缴纳通行费时,默认提供电子发票(票据);如需纸质发票(票据),需 在支付前主动告知收费员,现场打印获取。需注意的是,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仅能二选一获取,已打印 纸质发票的无法再补开电子发票。 2026年2月1日起,北京市收费公路混合车道全面启用电子发票(票据),通行现场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票据)。司乘人员驶离收费站后,可通过"乐速通"APP或"乐速通ETC"微信小程序首页的"人工收费 发票"栏目,自行查询、下载、打印电子凭证,操作便捷高效。据悉,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的法律 效力、基本用途与纸质发票完全一致,可满足报销入账等各类需求。 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获悉,近日,北京市交通委、税务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收费公路 收费站混合车道全面使用电子发票(票据)的通告》。2026年2月1日起,北京全市收费公路混合车道现 场不再提供纸质发票(票据),全部启用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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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31 05:05
资产管理产品增值税政策 -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并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范畴,无需缴纳增值税 [2] - 相关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未来应纳税额 [2] 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 - 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后,相同跨境应税行为无需重复备案 [3] - 纳税人需完整保存免税证明材料备查,否则需补缴已减免税款 [3] 通行费电子发票增值税抵扣 - 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需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 [5] - 纳税人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平台提供批量确认服务 [6] - 相关政策自2020年5月6日起施行,此前相关公告废止 [7]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 - 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选择后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8] 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生产企业税务管理 - 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生产企业需建立《抵扣税款台帐》,税务机关定期核对台账与申报资料 [10] 预付卡销售税务处理 - 售卡方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时,"优惠类型"选择"不征税",发票税率栏显示"不征税" [10] - 不征税普通发票对应的收入无需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10] - 客户中途退卡时需开具负数发票 [11] 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12] - 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软件产品需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证明材料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2] - 税务机关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 [12] 政策依据 - 主要政策依据包括财税〔2016〕1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交通运输部等2020年第2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税〔2011〕100号等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