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种子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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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8 14:46
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 对进口符合清单的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优惠实施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 享受优惠的纳税主体为进口种子种源的增值税纳税人 [2] - 进口的种子种源需符合由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 该清单会根据农林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3] - 第一批印发的清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清单印发后30日内已征应免税款准予退还 以后批次的清单自印发后第20日起实施 [3]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9号) [4] 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报告规定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全部账号 [12] - 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 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2]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业务 路径为【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14] - 办理流程包括登录电子税务局 进入申请主界面点击增加银行账户 填写带星号的必填项信息 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 [15][16][17] - 申请提交后系统会提示"已完成" 并可查看下载《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18][20]
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22)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30 09:44
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 - 对符合《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4][5] - 政策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 - 《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由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动态调整 [6] - 第一批清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清单印发后30日内已征应免税款准予退还 [6]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优惠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3]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3] - 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3]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 -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14] - 该优惠可叠加享受其他现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4] - 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4] 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优惠 - 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6][17] - 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6]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支持 - 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18] -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由各省级政府确定具体标准 [20] - 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7]
一图了解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16 08:48
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政策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 适用主体为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1] - 优惠内容为销售蔬菜免征增值税 [1] - 蔬菜定义包括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及经加工处理的蔬菜 [2]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 适用主体为从事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4] - 优惠内容为销售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5] - 鲜活肉产品包括猪、牛、羊、鸡、鸭、鹅及其鲜肉、冷藏冷冻肉及相关组织 [6] - 鲜活蛋产品包括鸡蛋、鸭蛋、鹅蛋及其鲜蛋、冷藏蛋和加工品 [6]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适用主体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7] - 优惠内容为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及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8] - 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市场按交易场地面积比例确定征免 [8] - 优惠范围不包括行政办公区、生活区及非直接服务农产品交易的区域 [10] 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 适用主体为进口种子种源的增值税纳税人 [11] - 优惠内容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清单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