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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3 19:12
发行概况 -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股票简称为“锡华科技” 股票代码为“603248” 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48” [1][17]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17] -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规模与结构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10,000.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1.74%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6,000.00万股 [18] - 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不涉及老股转让 [18] -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000.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 [19] - 战略配售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900.00万股 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00.00万股 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 [19] 发行时间安排 - 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为2025年12月4日(T-6日) [5] - 网下投资者需在2025年12月8日(T-4日)中午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注册工作 [3] - 初步询价日为2025年12月9日(T-3日) [5] -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拟于2025年12月4日(T-6日)至2025年12月8日(T-4日)期间进行网下路演推介 [24] 定价与配售机制 -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19] - 定价时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 [19] - 网下发行部分设有高价剔除机制 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 [10] - 确定发行价格时 将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特定机构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如超出 超出幅度不高于30% [11] 投资者参与要求 - 网下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以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3] - 网下投资者须在初步询价开始前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未提交者不得参与询价 [5] - 网下机构投资者的定价依据应至少包括内部独立撰写完成的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需涵盖发行人基本面研究、盈利能力分析、估值定价模型及具体报价建议等内容 [5] - 网下个人投资者的定价依据应至少包括合理的估值定价方法、假设条件、逻辑推导过程及具体报价建议 [6] -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需提供最近一个月末(2025年11月30日)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6] - 参与初步询价时 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8] 申购与限售安排 -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2,500万股 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51.02% [10] - 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自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12][19] -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 网下投资者需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6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其余90%的股份无限售期 [13][20]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5 18:04
发行概况 -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为"屹唐股份",扩位简称为"屹唐半导体股份",股票代码为"688729",网上申购代码为"787729" [6] -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2][9] 发行方式与流程 - 战略配售在联席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 - 初步询价期间为2025年6月24日9:30-15:00,共收到24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20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报价区间为7.11元/股-8.8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8,429,590万股 [7] - 剔除无效报价后,剩余24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159个配售对象符合条件,报价区间仍为7.11元/股-8.8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8,214,000万股 [8] 定价机制 -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等规则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比例不超过3% [8] - 本次发行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