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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研究|当白酒资产“遇见”RWA:香港证监会警示背后的结构性风险
搜狐财经· 2025-12-30 12:22
事件与监管定性 - 香港证监会将某类“白酒原浆 + RWA Token”产品列入可疑投资产品名单 并提示投资者可能面临重大甚至全部损失风险 [3] - 监管明确指出该类产品未获认可向公众发售 结构复杂 透明度不足 且不受香港现行监管框架保障 [4] - 产品“未获认可向公众发售”意味着其不属于受规管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 投资者无法适用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等保护机制 [6] - “结构复杂”在监管语境中是风险提示 意味着责任主体被拆分 风险被转移 信息披露难以穿透 [6] - 监管核心在于划清底线:任何以投资回报为导向、向公众推广的产品 不能仅因披着“RWA”或“区块链”外衣就自动获得合法性 [6] 产品机制与结构性问题 - 资产层面存在不可验证性:白酒原浆品质高度依赖储存环境、时间、工艺与人为判断 难以通过持续、独立、可审计的方式验证其数量、质量与价值变化 [9] - 法律与金融结构刻意分散:通过资产持有方、Token发行方、技术平台、市场推广方等多层主体搭建架构 导致责任边界高度模糊 [10] - 收益与风险分配具有单向性:白酒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管理成本上升等风险几乎全部由Token持有人承担 而发行方可能在Token发行阶段即完成风险前置转移 [11] - RWA在此类产品中更像是一种叙事工具 而非真实的资产组织方式 其金融结构设计并未以投资者权利为核心出发点 [11] RWA的合规边界 - 合规的关键在于真实世界资产的数字化不能脱离既有的金融与法律约束 [12] - 非标准化资产上链首先必须解决资产确权与持续验证问题 需依赖物联网、审计制度与法律文件的协同配合 区块链仅承担“记录与防篡改”功能 [14] - 法律结构必须透明与可追责:投资者权利需明确锚定在受监管的法律载体之上 Token仅作为权益映射或技术凭证 [14] - 若产品具备收益预期并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 其性质往往接近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 必须接受相应的披露义务、适当性管理与监管审批 [14] - 真正可持续的白酒资产数字化更可能体现为供应链管理、溯源系统或受监管交易平台的技术升级 而非直接面向公众的“高收益Token化产品” [15] 投资者视角与市场启示 - 事件揭示了一种结构性问题:真实资产并不天然等于低风险资产 上链也不会自动提升安全性 [16] - 风险往往不来源于资产本身 而来源于资产如何被包装、定价与分配 [18] - 识别RWA风险的关键在于:产品是否受监管、权利是否有明确法律载体、信息披露是否可持续验证、收益机制是否对等透明 [18] - 香港证监会的表态提供了重要信号:RWA不会成为监管真空地带 涉及公众投资与收益分配就必须接受监管 [18] - 真正有生命力的RWA创新必然是在合规框架内 借助技术降低信息不对称 而非利用技术制造新的不透明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