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等视频类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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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3至6岁儿童尽量避免接触使用视屏类电子产品
新华社· 2025-11-07 15:58
政策动向 - 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科学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的通知》[1] - 政策核心目标为科学保护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远视储备量[1] 对学龄前儿童的具体要求 - 3至6岁学龄前儿童应以户外游戏为主[1] - 应尽量避免接触和使用手机、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1] - 需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1] - 幼儿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名义开展“小学化”教育[1] - 鼓励幼儿园设计视觉追踪类的运动和游戏项目[1] 对小学阶段的具体要求 - 小学需制定并实施与小学生身体发展相适应的体育锻炼计划[1] - 需保障小学生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1] - 需培养小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1] 健康检查与监测制度 - 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1] - 需保障必要的检查设备[1] - 需开展小学生视力和远视储备量监测工作[1] - 需规范记录检查结果并密切跟踪学生视力变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