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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9
公司基本事项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261,307,388元减少至261,277,638元,股份总数由261,307,388股减少至261,277,638股,主要因激励对象离职及放弃权益导致回购注销 [1] - 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4201-4206(整层)、43整层、45整层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七路25号泰然苍松大厦十七层 [2]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及销售许可,其他一般经营项目及许可经营项目保持不变 [2][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第一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等条款,更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相关表述 [4] - 新增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责任归属及追偿机制 [4] - 经营范围条款同步更新为最新内容,包括新增射线装置相关业务 [5]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修订股份发行、回购及转让规则,明确财务资助限制及股份回购情形 [6][7][8] - 调整股东会职权范围,新增审计委员会职能及股东提案权细节 [9][10][11] - 完善关联交易表决机制,要求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充分披露 [12][1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明确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信息查阅及剩余财产分配等 [14][15] - 规定股东义务包括出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损害债权人利益等 [16][17]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要求维护公司独立性及禁止资金占用等 [18][19] 会议及决议机制 - 股东会召开条件及程序细化,包括临时股东会召集权及提案提交规则 [20][21][22] - 明确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通过标准,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3][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签署确认 [25][26]
盛视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Maxvision Technology Corp [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七路25号泰然苍松大厦十七层1705 邮编518000 [4] - 公司由深圳市盛视科技有限公司按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 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6万股 于2020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127.7638万元 实收资本为26127.7638万元 已发行股份数为26127.7638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任期3年可连任 [4]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5] - 公司建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5]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诚信立企做负责任公司 创新载业让世界分享盛视智慧 [5] - 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 物联网 大数据 智能算法 机器视觉的技术研发与应用 [5] - 包括智能机器人 电子及智能产品 智慧系统 计算机软件 网络及数据库 机电一体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6] - 涉及信息系统集成 智能控制系统 通信网络系统 信息安全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 [6] - 包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机电安装 机房及消防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及防雷工程设计施工 [6] - 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第二类 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Ⅱ Ⅲ类射线装置生产销售 [6]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9300万股 由深圳市智能人投资合伙企业 深圳市云智慧投资合伙企业作为发起人认购 [7] - 股份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权 查阅复制权 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15]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章程 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2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维护公司利益 保证公司独立性 [21]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合并分立等职权 [2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26] - 股东会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 股东权利 股权登记日 联系人信息等内容 [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可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51] - 董事任期3年 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7] - 董事应当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47]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是前十名股东 [6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 [63]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