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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旗科技(301360):卡位智能眼镜与固态电池关键赛道
申万宏源证券· 2025-12-24 06:42
投资评级 - 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 [2][7][8] 核心观点 - 报告认为公司卡位智能眼镜与固态电池两大高成长赛道,业绩拐点将至 [1][7] - 公司在3C领域绑定苹果、Meta、亚马逊三大核心客户,智能眼镜组装业务放量在即,是未来核心增量 [7][10] -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是宁德时代AI质检设备核心供应商,并前瞻性布局固态电池产业链的关键设备环节,有望打开长期成长空间 [7][10] - 公司当前在手订单大幅增长,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同比增长135.34%,存货和合同负债也显著增长,预示业绩即将释放 [37][104]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基于机器视觉和“光机电算软”技术,专注于智能检测和组装装备 [7][17] - 下游聚焦消费电子和新能源两大领域,目前收入占比分别约为80%和20% [7][17] -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在无线充电、VCM(音圈马达)、VC散热片检测等细分市场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是苹果供应链的核心设备供应商之一 [7][50][61] -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是宁德时代AI质检设备的核心供应商,产品覆盖裸极耳、电芯、电芯成品等关键检测环节 [7][81] 3C业务:基本盘与新增量 - **无线充电基本盘**:全球无线充电市场规模预计从2024年的308亿美元增长至2032年的1722亿美元,公司相关检测设备需求持续 [54][55] - **VC散热片业务**:随着电子产品高算力、轻薄化趋势,VC均热板渗透率提升,公司已切入苹果VC散热检测环节并随之放量 [63] - **智能眼镜新增量**:公司于2022年成为Meta正式供应商,2025年已供应智能眼镜组装设备样机,配合其量产准备 [7][75] - **市场前景**:2025年以Meta Ray-Ban为代表的AI智能眼镜销量超预期,预计全年销量达500万台,Meta占据约70%市场份额,将直接带动公司组装设备需求 [7][66][75] 新能源业务:复苏与前瞻布局 - **传统锂电检测复苏**:锂电行业经过两年周期性调整,视觉检测需求迎来恢复性增长,2024年中国锂电机器视觉市场规模为31亿元 [78][79] - **固态电池前瞻布局**:公司通过参股四川力能(持股19.81%)布局固态电池核心设备——等静压机,该设备可解决固态电池固-固界面接触差的技术瓶颈,提升界面致密度和循环寿命 [7][84][87] - **技术合作**:公司与中科院物理所团队合作研发固态电池失效性分析检测设备,并合资设立公司致力于电池新材料与系统的技术研发与推广 [7][99] 财务预测与估值 - **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0亿元、0.86亿元、1.14亿元,同比增长-11.0%、115.4%、31.9% [5][7] - **营收预测**:预计公司2025-2027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4.04亿元、5.91亿元、6.83亿元,同比增长9.1%、46.2%、15.5% [5] - **估值对比**:公司当前股价对应2025-2027年市盈率(PE)分别为94倍、44倍、33倍 [7][8] - 2025-2027年可比公司(奥普特、凌云光)PE均值为89倍、64倍、47倍,公司2026年PE(44倍)低于可比公司均值,具备估值优势 [7][110][111] 关键业务假设 - **智能检测装备**:预计2025-2027年收入增速分别为5%、20%、20%,毛利率维持在42% [9][103] - **智能组装装备**:核心增量来自Meta智能眼镜,预计2025-2027年收入增速分别为30%、150%、10%,毛利率为40% [9][104][105]
荣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3-04-23 12:54
发行相关 - 本次发行价格71.88元/股,不超过74.7319元/股[8]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33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96.2843万股,占比22.43%[11] -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04,646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28%,获配金额50,649,954.48元,限售期12个月[34] - 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10%(672,511股)限售期限为6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3%,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04%[37] -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5887.92万元,净额85860.09万元[75][78] - 发行费用总额10027.83万元,每股发行费用7.52元/股[77] 业绩数据 - 近三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7443.15万元、18329.35万元和17354.9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2.93%、82.73%和59.85%[18] - 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消费电子行业销售收入分别为9727.90万元、21993.35万元、26294.64万元和9802.69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5.31%、99.26%、90.68%和93.57%[19] - 近三年公司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8.99%、94.88%和68.73%[24]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3.50%、46.80%、45.75%和43.68%(不包含其他履约成本),呈下降趋势[25] - 2022年营业总收入35,967.39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23.74%[87] - 2022年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6,744.04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17.37%[87] - 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78.70万元,较2021年度变动 -12160.08%[87] - 2023年1 - 3月营业总收入2,929.06万元,较2022年1 - 3月的2,288.61万元增长27.98%[99] - 2023年1 - 3月公司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 - 649.15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55.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 741.27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67.28%[101][103] - 2023年1 - 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775.64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76.11%[101][104] - 预计2023年1 - 6月公司可实现营业收入12000万元至14000万元,较2022年1 - 6月增长14.55%至33.64%[105][106] - 预计2023年1 - 6月公司可实现净利润600万元至1000万元,较2022年1 - 6月变动 - 52.27%至 - 20.45%[105][106] - 预计2023年1 - 6月公司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50万元至750万元,较2022年1 - 6月变动 - 65.90%至 - 26.92%[105][106] 风险提示 - 公司存在对苹果产业链依赖风险,若无法维持合作或苹果产品需求下滑,经营业绩将受影响[15,16,17] - 公司存在主要客户集中风险,与主要客户合作不利或终端厂商市场表现不佳,经营业绩将受影响[18] - 公司存在下游应用行业集中风险,消费电子行业不景气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19] - 公司面临市场或行业政策变化风险,政策调整或宏观经济波动可能导致业务增长放缓或业绩下降[20,21]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风险,若不能提升实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价格、收入、毛利率和利润空间下滑风险[22] - 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可能出现季节性亏损或盈利较低情形[23,24] 股权结构 -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000.00万股,钱曙光、汪炉生各持有936.00万股,占比23.40%;朱文兵持有682.00万股,占比17.05%;三人合计持有2554.00万股,占总股本的63.85%[44] - 发行后钱曙光、汪炉生持股比例为17.55%,朱文兵持股比例为12.79%[50] -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苏州腾旗持有公司321.75万股,出资额50万元[53][54] - 苏州腾旗合伙人江中求出资23.67万元,占比47.34%,对应持股152.32万股,占发行前3.81%[54] - 苏州腾旗合伙人柳云鸿出资21.785万元,占比43.57%,对应持股140.19万股,占发行前3.50%[54] 未来策略 - 公司承诺通过丰富装备产品结构、加大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等提升核心竞争力[148] - 公司将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于专项账户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148] - 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投项目开发和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项目收益[149]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制定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151] - 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152] 承诺事项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15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薪酬和股权激励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155] - 若招股书等资料存在虚假记载等,公司将按规定回购全部A股或赔偿投资者损失[160] - 公司董监高承诺招股书等资料无虚假记载,若有过错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63] - 保荐人东吴证券承诺若文件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65] - 发行人律师安徽承义律所承诺若文件有问题致投资者直接损失将依法赔偿[166] - 审计及验资机构天衡所承诺若文件有问题致投资者直接损失将依法赔偿[167] - 资产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承诺若文件有问题致投资者直接损失将依法赔偿[168] - 控股股东等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违背愿担法律责任[169] - 控股股东等承诺承担社保公积金补缴等问题的补偿责任[172] - 控股股东等承诺承担房屋租赁问题致公司损失的全额补偿责任[174] - 控股股东等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占用资金,违背赔偿损失[175]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规范关联交易,未履行承诺造成损失依法赔偿[17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承诺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价格公允,不违规占用资源[179] - 公司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信息,无股权代持等情形[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