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恒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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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恒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25 19:09
基金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为平安恒生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平安恒生指数增强 基金代码包括A类025293 C类025294 E类025295 [13] - 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1][13] - 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1] - 投资目标为通过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13] 募集安排 - 基金发售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1][17] - 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 若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上限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方式控制规模 [2][17] - 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人 [1][14] 认购规定 -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 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20,000元 [3] -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 C类和E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从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10][20] - 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50%时 基金管理人可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限制认购申请 [4][24] 销售渠道 - 直销中心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16] -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为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16] - 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要求增减或变更销售机构 [16] 账户与资金处理 - 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4] - 认购资金需来源合法且投资者有权自行支配 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4] - 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者 [49] 基金合同生效 - 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有效认购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划入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 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50] -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在办理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50] - 若基金合同未能生效 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将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认购人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