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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衍生品(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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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43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信息披露 加强管理并防范投资风险 确保资产安全 [1] - 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 期货 掉期 期权及混合产品 涵盖远期结售汇 外汇买卖 利率互换 结构性远期等金融工具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未经公司同意 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2]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原则 -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 禁止单纯盈利性交易 [2] - 交易仅限与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 不得与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 [2] - 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 交割时间需与外币回款时间匹配 [2] - 必须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交易账户 禁止使用他人账户 [2]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交易 需匹配自有资金并控制规模 避免影响正常经营 [3] 外汇衍生品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会负责审查交易必要性及风控 总体方案和额度需经董事长同意后报董事会审批 [3] - 需配备专业团队 必要时聘请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确保现货与衍生品在种类 规模及时间上匹配 [3] - 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内由董事会批准 超出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保证金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 或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 或非套期保值目的交易 [4] 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具体运作管理并签署协议 [5] - 资金部负责计划制订 资金筹集及日常管理 采购部和销售部提供基础业务信息 [5] - 内部流程包括研究汇率利率趋势 制订交易计划 选择具体产品 核查交易一致性及报告异常情况 [5] 信息隔离与风险控制 - 所有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 不得泄露交易方案 情况 结算及资金状况 [6] - 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 人员相互独立 禁止单人负责全流程 [6] - 资金部需及时与金融机构结算 跟踪市场价格变化并评估风险敞口 [6][7] - 出现汇率利率剧烈波动或重大异常时 需及时分析上报并制定应对措施 [6][7] -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风险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7] 外汇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 - 所有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需及时信息披露 以专项公告说明具体情况及必要性 [7] - 出现重大风险或损失时需以临时公告披露 [8] - 开展交易时需披露交易目的 品种 工具 场所 保证金上限 最高合约价值及专业人员配备 [8]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需及时披露 [9] - 套期保值业务需定期全面披露效果 说明风险管理目标实现情况 [9]
上半年全省优质企业共办理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3.47万笔
搜狐财经· 2025-07-17 12:38
河南省涉外经济发展情况 - 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发布上半年涉外经济发展情况 深入贯彻"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 着力抓好外汇管理政策传导落实 更好发挥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重要作用 [4] - 持续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支持银行将"专精特新"、中小民营及跨境电商等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范围 为跨境贸易提供资金结算便利 [4] - 指导银行提升优质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和数字化服务水平 便利跨国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 提高企业跨境资金运用效率 [4] - 上半年全省410家优质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3.47万笔 金额合计427亿美元 [4] - 全省18家跨国公司、149家境内外成员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4] 企业汇率避险服务 - 持续加强企业汇率避险服务与政策帮扶 加强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和汇率避险工具普及推广 [5] - 举办"心连心 手牵手"民营出海企业宣导会 覆盖全省200余家大型民营企业 [5] - 指导银行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 丰富外汇衍生品类型 助力涉外企业提升应对外部冲击能力 [5] - 上半年全省涉外企业通过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品规避风险金额64亿美元 [5] - 新增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1002家 套保率22.88% 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5]
*ST松发: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2:06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操作及信息披露,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产安全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交易视同公司行为 [1] - 衍生品定义涵盖远期、互换、期权等组合产品,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可采用实物或现金结算方式 [1] 外汇衍生品交易定义与基本原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用于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 [2] - 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实际经营为依托,严格限制种类与规模 [2] - 交易对手需为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禁止与非持牌机构或个人交易 [2] - 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预测金额,交割时间需与预测收付款或借款兑付期限匹配 [2] 审批权限与管理流程 - 董事会负责审查交易必要性及程序合规性,并在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 [3] - 交易额度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超出董事会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负责具体运作管理,签署相关协议 [3] - 高频交易可提前12个月预估范围、额度及期限,单时点金额不得超批准上限 [3][4] 部门职责与操作流程 - 资金管理部负责制定交易策略、执行计划及监控市场风险,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5] - 业务部门需提供未来收付汇基础信息,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核算及定期报告披露 [5]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事后审查交易审批、操作合规性及资金使用情况 [5] - 操作流程包括汇率利率趋势研判、风险敞口评估、制定年度预算及应急方案 [5] 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 - 建立信息隔离制度,交易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禁止单人全程操作 [6] - 资金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轧差交易和现金流偏差预警,汇率变动风险需实时监控 [6] - 市场剧烈波动时需及时上报管理层,重大异常情况需董事会商讨应对策略 [6][7] - 交易计划及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保管至少10年,重大损失需立即披露 [7][8] 附则与制度效力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8] - 控股子公司需遵守本制度,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程序相同 [8] - 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