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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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能源安全 一文了解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14:22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概述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 [3] - 基金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4] 征收范围 - 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电力用户的电量 包括各级子公司销售电量 扣除合理线损后的趸售电量 以及对境外销售的电量 [5] - 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 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 以及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电量 [5][6] - 省际间交易电量计入受电省份销售电量征收 [6] 缴费主体 - 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范围内的电力用户 由省级电网企业或地方独立电网企业代征 [6] - 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部分由企业自行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6] 征收标准 - 重庆市全部销售电量(不含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1.9分/每千瓦时 [6] - 重庆市居民生活用电征收标准为1厘/每千瓦时 [6] 申报缴纳方式 - 按月申报缴纳 次年3月31日前进行汇算清缴 [6] - 企业自备电厂自行申报缴纳 电网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 [6] -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 电子税务局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6][11] 代征企业操作流程 - 代征企业需在"电力类非税收入明细信息采集表"功能处填报明细信息 [8][9] - 在应缴费基数栏填列发电量 系统自动计算应纳费额 确认后提交申报并立即缴款 [13][14] - 缴款成功后可通过"证明开具"功能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