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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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京报曝光的“低价一日游”,市文化执法总队公布处理结果
新京报· 2025-11-03 08:05
执法行动概述 -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公布一批旅游市场典型违法案例 [1] - 针对《新京报》报道的“北京低价一日游套路多”问题,执法部门迅速介入,约谈涉事旅行社与导游并指导案件办理 [1] - 除低价一日游案例外,其他案例涉及出境游“双违规”、两日游“漏签合同+未报行程”、“擅自转团”及“甩客+不补救”等违法行为 [2] 北京一九九一妫川旅行社违法事实与处罚 - 旅行社在北京“一日游”活动中存在合同不规范、载明事项不全面的违法事实 [1] - 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延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旅行社作出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1] - 旅行社安排的导游刘某在带团期间,通过误导性话术、变相胁迫等方式迫使旅游者参与自费项目 [1] -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对导游刘某作出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的行政处罚 [1] 北京锦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与处罚 - 旅行社未能按合同约定为游客提供故宫门票预约和导游讲解服务 [2] - 行程中强制要求游客先行付款,遭拒后撤走司机兼导游,并拒绝提供合同约定的送机服务 [2] - 该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五条,总队依法作出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的行政处罚 [2] 行业警示与合规要求 - 企业信誉是旅行社的无形资产,签订合同不规范将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并扰乱市场秩序 [2] - 旅行社需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加强导游岗前培训与日常管理,避免因小失大 [2] - 擅自中止旅游服务(甩客)属严重违法行为,违约后拒绝补救将加重后果,发生违约时应第一时间沟通并采取补救措施 [3] - 合规经营是企业生存的“底线”和赢得游客信任、实现长远发展的“底气”,旅行社应以案为镜,将合法合规融入经营细节 [3]
“阴阳合同”一日游曝光后,北京多部门开展回访式督导检查
新京报· 2025-10-18 07:13
行业监管动态 -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涉嫌存在阴阳合同、增加自费景点、实际行程与宣传不符等问题的一日游旅行社和导游进行立案调查 [1] - 执法部门联合城管、公安、交通等多部门开展长假后一日游市场回访式督导检查,对导游资质、行程路线、旅游合同及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1] - 城管部门同步展开对游商散发一日游小广告、宣传单的督查 [2] - 执法部门表示将常态化持续紧盯一日游市场,并与相关部门及各区共同开展综合治理以保障游客权益和维护市场形象 [2] 行业价格标准 - 从事一日游工作30多年的业内人士指出,包含八达岭长城门票、大巴车费及一顿普通午餐的一日游正常价格约为150元,低于此价格属于不正常低价 [2] 消费者风险提示 - 游客不应轻易相信网络平台、社交媒体上的旅游攻略帖、避雷帖、软文美文及相关留言跟帖,尤其需警惕社区微信群推销的低价或免费旅游活动 [3] - 游客报名前应认真咨询客服并要求出示证照和资质,仔细阅读旅游合同,看清自身权益、投诉途径及自费购物项目后再签字 [3] - 旅游行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拨打12345反映,并保留好视频、音频、照片等证据以便投诉举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