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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豁免版)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45
根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内容,以下是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情况的总结: 核心观点 - 公司正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律师事务所就审核问询函中的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主要涉及业务推广费、关联交易及未决诉讼等关键问题,并认为相关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1][2][8][13][37] 财务表现与运营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但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未同步增长或有所下降,最近一期净利润同比下降18.39% [3] -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在报告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智能家电电控、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和智能装备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波动,主要原因为根据在手订单提前备货导致购买原材料支付现金增加,以及部分客户回款较慢致使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持续增长,主要为前次募投建设项目和自筹资金建设的多个生产基地项目 [4] 业务推广与销售模式 - 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推广费主要包括专业展会费用、线上推广费和其他零星支出,报告期内金额分别为809.71万元、1,054.70万元、1,504.35万元和317.23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约4% [8] - 业务推广具体模式以线下行业展会(如德国埃森展、上海工博会等)和线上平台推广为主,符合其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 [9][10] -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其工作人员也未因商业贿赂被立案调查、处罚或媒体报道 [11][12] 关联交易 - 报告期内公司与14家关联方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但交易金额占比均较低,主要关联方为安徽麦格米特、厦门融技和重庆森亚特 [13][18] - 关联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和合理性,交易价格经比对非关联方价格,被认定为公允 [14][20][22][25][26][28][30] - 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31][32][33] 未决诉讼 - 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3宗作为被告的未决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 [4][37][38][40] - 公司已根据案件进展及会计准则要求,对部分案件计提了预计负债,目前评估认为这些诉讼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持续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1][43][44] 募投项目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66,301.06万元,用于四个主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49] - 项目包括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泰国生产基地二期以及株洲基地扩展项目,旨在扩大产能、增强研发能力和进行全球化布局 [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