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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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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成立新研究院
券商中国· 2025-12-02 08:07
清华大学具身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成立 - 研究院旨在重点突破“强健本体+智慧大脑”全栈技术的“0到1”原始创新,并构建“技术研发-中试验证-场景应用”全链条转化枢纽以加速技术成果落地[1] - 研究院由自动化系、机械系、电子系、计算机系共同建设,挂靠科研院,院长由清华大学自动化系主任张涛担任[1] - 目标是打造全球影响力的人才高地和创新策源地,强化在国家“机器人+”战略中的核心支点地位,为抢占具身智能与机器人领域赛道、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核心驱动力[1] - 将与企业深度合作,领域包括智能算力供给、智能体研究、具身智能机器人开发、前沿场景验证及技术成果转化[1] 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 - 该校首次系统性发布指导原则,对校园中人工智能应用提出全局性、分层级的引导与规范,划定应用“红线”与“绿道”[2] - 明确人工智能为辅助工具,师生是教学与学习主导者,要求对人工智能使用情况及生成内容依规进行披露声明,严禁学术不端[2] - 严禁使用敏感信息、涉密数据或未授权数据训练或驱动人工智能模型,并提醒警惕人工智能“幻觉”,需通过多源验证防范思维惰化[2] - 教师需基于教学目标自主制定人工智能应用方式与程度,向学生明确使用规范,并对生成的教学内容负责,引导学生辩证认识人工智能[2] - 鼓励学生在遵守课程规定前提下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学习,但严禁将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码等内容直接复制或简单转述后作为学业成果提交[2] - 针对研究生群体,特别强调禁止用人工智能代替本应由本人进行的学术训练,严禁使用人工智能实施代写、剽窃、伪造等行为,指导教师需提供规范性指导并进行全过程监督[2] - 指导原则为未来在学术研究、管理服务等更多场景中拓展人工智能应用边界预留了空间,旨在成为一个有生命力、能随技术演进不断生长的指导体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