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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股份: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3 09:17
股东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瑞众人寿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2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692%,减持价格区间30.08-31.92元/股,均价31.02元/股,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1] - 减持计划期限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实际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20日 [1] - 若考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975,699股的影响,实际减持比例调整为0.7834% [1] 股东持股变动 - 减持前瑞众人寿持有21,956,522股,占总股本17.3832%,减持后持有20,693,522股,占比降至16.3833% [1]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瑞众人寿持股数量于2025年7月14日由20,693,522股增加至26,901,579股 [2] - 公司总股本因转增股份由126,308,942股增加至164,201,624股 [2] 承诺履行与合规性 - 瑞众人寿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未出现质押、冻结或权属争议情况 [3] - 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且与实际披露计划一致 [4] - 股东承诺若未履行减持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截至目前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3][4]
华兰股份: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09:13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其中超募资金部分为3000万至6000万元[1][2] - 回购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 - 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资及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超募资金回购部分用于注销减资,自有/自筹资金部分用于员工激励[2] 回购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回购价格上限从45.50元/股调整为34.84元/股,调整自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3] - 调整后测算显示拟回购数量为200.9万至401.8万股,占总股本1.75%-3.50%[3][4]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180.9万股,占总股本1.10%,使用资金总额未披露[4][5] - 回购成交价格区间为28.70元/股至33.959元/股[5] - 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定[6] 资金构成与用途 - 资金来源分为超募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两部分,分别对应不同的股份处置方式[2][5] - 超募资金回购部分将注销减资,自有/自筹资金回购部分拟用于未来员工激励计划[2][5]
华兰股份: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27
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1][2] - 其中超募资金部分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部分不低于7,000万元且不超过14,000万元 [2] -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3] 资金用途与股份处理 -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 - 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计划在未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 - 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将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2] 回购价格调整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5.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4.84元/股 [3] - 价格调整自2025年7月14日起生效 [3] - 回购数量测算基于调整后价格上限34.84元/股 [3][4] 回购规模与比例 - 计划回购股份数量为2,009,185股至4,018,369股 [3] - 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至3.50% [3][4] -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4] -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 [4] -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华兰股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7 08:25
现金管理授权与额度 - 公司及子公司获授权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 到期赎回产品详情 - 赎回中国光大银行重庆涪陵支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金额5,440万元 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2] - 赎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款结构性存款产品 金额分别为2,310万元和2,310万元 产品类型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2] 新增现金管理产品配置 - 新增配置中国光大银行重庆涪陵支行结构性存款 金额1,960万元 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2] - 新增配置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结构性存款 金额2,500万元 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3] - 新增配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结构性存款 金额2,500万元 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3] - 新增配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金额2,500万元 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3] - 新增配置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结构性存款 金额5,150万元 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3] - 新增配置中国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 金额4,980万元 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3] - 新增配置中国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 金额2,500万元 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3] - 新增配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金额2,500万元 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3] 历史现金管理情况 - 公告日前12个月内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01,300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部分为81,800万元 自有资金部分为19,500万元 [8] 资金管理与经营关系 - 现金管理操作在确保日常运营 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实施 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 [4] - 通过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获得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5]
华兰股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12 12:30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66,667股,于2021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为134,6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77.05% [1]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原锁定期为36个月,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58.08元/股,锁定期延长6个月 [2]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37,827,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487% [2] 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 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由134,666,667股增至135,786,667股 [3] - 公司通过多次股份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至126,308,942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30.1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69.89% [4]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 控股股东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所持股份无质押、查封或冻结,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锁定期自动延长条件触发时延长6个月 [4][5] - 实际控制人华一敏承诺锁定期36个月,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锁定期延长条件与控股股东一致 [6] - 股东江阴华恒投资有限公司、江阴华聚赢投资企业承诺内容与控股股东基本一致,均严格履行承诺 [7][8][9]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涉及股东户数4户 [9] -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37,827,846股,占公司总股本29.9487%,无质押、冻结情形 [9] - 股东华一敏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解除限售后仍需遵守董监高持股变动规定 [9]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 - 本次解除限售前,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032,821股,占比30.1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8,276,121股,占比69.89% [11] - 本次解除限售后,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至204,975股,占比0.1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至126,103,967股,占比99.84% [11][12] - 总股本保持不变,为126,308,942股 [11]
华兰股份: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1 08:10
华兰股份股东减持计划公告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计划减持不超过3,789,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263,089股(占1%)和大宗交易不超过2,526,178股(占2%)[1] - 减持时间为2025年6月4日至9月3日,窗口期不减持[1][2]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 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 - 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2] - 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股份[2]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股份锁定12个月,现已履行完毕[3] - 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符合相关规定[3] - 截至公告日,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5] 股东持股情况 -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当前持有21,956,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8%[1] - 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