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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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访谈:多方共治是实现大病筹款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央广网· 2025-12-26 08:40
文章核心观点 - 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实施一周年之际,行业专家围绕大病筹款平台的信息真实与资金安全等核心议题展开讨论,认为多方共治是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 - 大病筹款是社会救助体系及多层次医疗保障建设的有益补充,在解决患者“最后一公里”救助需求上发挥关键作用 [1][8] 行业监管与政策环境 - 2024年9月,民政部联合多部委印发《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明确了平台运营规范和监管要求,并于同年12月指定水滴筹等三家平台开展相关服务 [1] - 《管理办法》规定平台应告知求助人、信息发布人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求助人和发布人需承担首要最基本的责任 [3] 信息真实性与核验挑战 - 确保筹款信息真实性是行业合规运营的底线要求,但平台在实践中面临信息核查责任过度集中的困境 [2][3] - 平台缺乏合法的信息查询渠道,无法直接查询筹款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车辆产权等数据,且与民政、卫健、公安、金融等部门的数据系统尚未完全打通 [3] - 专家建议应细化民政部门查验标准,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并利用“平台审核 + 公众监督”的双重防线 [4] - 水滴筹在产品设计中设置了“证实”与“举报”机制,筹款人须经熟人验证后方可提现,过去一年通过举报核验并终止筹款的案例达1403个 [4] - 对于核实存在隐瞒、虚假等行为的求助人,平台会冻结筹款、终止项目并追回已提现款项,涉嫌违法犯罪的会联动公安打击 [4] 资金安全与使用监管 - 水滴筹早在2020年已与平安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设立“大病求助平台资金专户”,实现筹款资金与平台自有资金的隔离及专户管理 [5] - 资金使用环节面临监管难题,平台难以有效追踪善款是否后续用于治疗 [6] - 平台要求筹款定向用于疾病治疗并专款专用,在筹款页面公示银行打款对账单及患者医疗票据以提升透明度,对大额筹款采取对公及分批次打款 [6] - 专家指出,强化查验要求与运营成本成正比,与救助便捷性成反比,过度追求完美可能延误患者救治时机 [6] 剩余款项处理与捐助人意愿 - 平台规则要求所有筹款只能用于患者疾病治疗,当出现患者去世后家属希望将余款用于家庭其他开支(如抚养教育、赡养老人)时,处理方式引发讨论 [7] - 以平江火灾烧伤家庭筹款300万后两名患者去世为例,平台通过征求14万捐助人意见来实现余款的合理分配与退还 [7] - 专家观点存在分歧:有观点认为应严格用于治疗或另发起救助;也有观点认为在《慈善法》及《管理办法》框架下返还优先,但平台可征求捐款人意愿;另有专家肯定意见征求形式,认为协商能推动良性机制形成 [7] 行业定位、作用与发展路径 - 全国每年自付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近400万人,自付资金总额近2000亿元,大病筹款平台在解决患者“最后一公里”救助需求上发挥关键作用 [8] - 专家提出“四个不要”:不要追求无风险操作、不要只谈程序而忽视结果、不要混淆大病筹款与低保的制度边界、不要脱离公共医疗体系孤立讨论平台规则 [8] - 行业应推动与公共医疗、救助体系的深度融合,通过技术赋能实现全链条透明化,构建政府、平台、公众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 [8][9] - 水滴公司在海南、浙江、广州等地的实践表明,政府主导、平台参与、信息打通、资源整合是多方共治的共同特征 [9] 保险保障与商业探索 - 大病筹款行业的发展从风险感知、需求唤醒、认知普及三个层面,显著提升了大众的保险意识 [10] - 专家认为在筹款平台为用户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在法律上是可行的,核心在于满足用户需求,但平台需要事先做好告知,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10] - 专家建议平台可以定制更多带病人群可购买的保险产品,给用户更多选择 [10]
专家共识:大病筹款是有益补充,多方共治是必然选择
环球网· 2025-12-25 09:33
行业现状与规模 - 全国每年自付医疗费用5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近400万人,自付资金总额近2000亿元 [1] -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是社会救助体系的有益补充,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构建政府、平台、公众、第三方共同参与的“多方共治”治理格局 [1] 信息真实性与核查挑战 - 确保求助信息真实是行业信任的基石,也是最大难点,平台作为企业无法合法查询用户的房产、车辆、存款等关键资产信息,且政府部门数据系统尚未完全打通,导致核验大多依赖用户自主提交的材料 [3] - 化解信息真实困境需从机制建设入手,包括细化民政部门查验标准、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并为公众监督设计便捷的举报与验证渠道 [3] - 平台在实践中探索“平台审核+公众监督”的双重防线,例如设置“证实”与“举报”功能,并要求筹款人通过熟人验证方可提现,过去一年,某平台通过举报核实并终止的筹款项目达1403个 [4] - 对于平台责任应遵循“合理审慎注意义务”标准,若平台已在能力范围内尽职,应依法考虑适当免责 [3] 资金安全与使用监管 - 在资金存管方面,规范化平台已建立专户托管机制,例如某平台自2020年起与银行合作设立大病求助资金专户,将善款与平台自有资金完全隔离 [5] - 资金拨付后的使用监管是更大挑战,平台通常通过要求用户提供发票、分批次打款等方式管控,但依然存在漏洞 [5] - 需在规范与效率间寻求平衡,因为查验要求与运营成本成正比,与救助便捷性成反比,过度追求完美可能延误救治时机 [5] - 当治疗结束有余款时,某平台的做法是征求捐款人(例如14万名)的意见,根据捐赠人意愿决定款项用途,这种协商机制通过尊重捐赠人意愿和良性对话解决问题 [5] 平台商业模式与边界 - 大病筹款行业的发展从风险感知、需求唤醒、认知普及三个层面,显著提升了大众的保险意识 [7] - 平台在为用户推荐保险产品时需注意满足用户需求,让健康的商业模式服务于大病救助的最初目标 [7] - “商善融合”被认为是商业文明结构性转型的核心,可以定制更多“带病人群可购买的保险产品”以解决患者未被满足的保障需求,如复发险、带病体保险 [7] 治理共识与发展路径 - 面对复杂挑战,必须推动多方主体协同发力,提出“四个不要”的务实思路:不要追求无风险操作;不要只谈程序不问结果;不要混淆大病筹款与低保的制度边界;不要脱离公共医疗体系孤立讨论平台规则 [8] - 成功的协同模式已出现,例如在海南、浙江缙云等地探索出的“医保局牵头,基金会、工会、妇联、民政临时救助等多系统联动,平台做补充”的“海惠帮”模式 [8] - 信任重建需从规则构建、认知共识和协同行动三方面持续努力,且治理需“跳出单一环节”,推动平台与公共医疗、救助体系的深度融合 [8] - 平台应从筹款工具升级为资源连接器,通过技术赋能实现全链条透明,并深化与医疗、慈善、保险机构的合作,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 [8] - 行业正通过法治规范、技术赋能与生态协同,迈向更为明晰的“治理之路”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