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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互动营销第一股”趣致首秀再融资!3.2亿港元落地,直击AI+出海
搜狐财经· 2025-07-25 12:03
融资动态 - 公司完成3.2亿港元新股配售,为上市后首次二级市场股权融资 [1] - 配售共发行300万股新股,每股定价106.60港元,较IPO发行价25港元显著提升 [3] - 截至7月25日股价114港元,总市值303亿港元,累计涨幅超146% [3] 资金用途 - 1.57亿港元用于境内外业务运营,3138万港元投入研发,1.25亿港元优化资本结构 [4] - 资金分配体现"业务扩张-技术研发-资本优化"三大战略支点 [4] 业务模式 - 专注于AIoT营销解决方案,聚焦快消品户外营销领域 [4] - 通过智能终端(自动贩卖机)配备气味散发、动作识别及语音交互模块实现互动营销 [4] - 中国最大AI互动终端网络公司及AI互动营销第一股 [4]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收13.4亿元,毛利7.5亿元,同比增40.1% [5] - 经调整净利2.51亿元,经调整EBITDA 3.4亿元 [5] - 增值营销服务收入11亿元(同比+53.5%),商品销售收入1.85亿元 [5] 技术研发 - 2024年研发投入9150万元,同比增43.8% [5] - 推出基于大语言模型的数字人导购和AI触觉互动模块 [5] - 构建覆盖"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的全感官AIoT矩阵 [5] 市场地位 - 中国第四大快消品户外营销服务商(市占率1.2%) [9] - 快消品户外营销市场占整体6.4%,行业高度分散且竞争激烈 [9] 海外战略 - 中东和新加坡为重点市场,已在阿联酋设立区域中心 [9] - 目标2027年海外收入占比达可观水平 [10] - 计划打造"AI室内娱乐空间",融合游戏化交互与本地文化元素 [10] 行业前景 - AI与实体商业融合赛道获资本市场持续看好 [3] - AIoT技术重构传统营销,政策支持AI和工业机器人发展 [7][8] - 中东市场受益年轻人口结构和外来人口流入,娱乐消费需求旺盛 [10]
【私募调研记录】前海旭鑫调研因赛集团
证券之星· 2025-07-25 00:07
公司调研动态 - 前海旭鑫近期调研因赛集团 参与特定对象调研及线上会议 [1] - 因赛集团推进收购智者品牌80%股权 智者品牌2024年度营收6 93亿 净利润5,744 95万 [1] - 公司寻求效果营销、电商营销领域优秀标的 通过并购、投资、合资完善营销业务链路布局 [1] 公司技术进展 - 因赛I持续更新迭代多个智能体 任命刘震为首席科学家加速商业化进程 [1] - 智眸I为集团化企业设计跨平台达人投放管理应用 实现高度自动化 [1] - I搜索引擎赋能SEO/GEO业务 实现跨平台一站式更新搜索结果 [1] 公司战略合作 - 争取成为国内头部科技大厂战略合作伙伴 提供全链路营销服务 [1] 机构背景 - 前海旭鑫成立于2015年9月 2015年12月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 [2] - 2018年4月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观察会员 [2] - 主营业务为私募证券投资 独立发行十三只私募基金 管理规模1 8亿元人民币 [2]
因赛集团(300781) - 300781因赛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724
2025-07-24 08:00
参会信息 -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线上会议),参与机构家数未明确提及,参与人员共计 42 - 45 人 [2] - 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 14:00 - 14:45、7 月 24 日 10:00 - 10:35,地点为线上会议,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达霖 [2] 资本运作情况 - 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智者品牌 8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智者品牌 2024 年度营收 6.93 亿,同比增长 38.52%,净利润 5,744.95 万,同比增长 91.63%,2025 - 2027 年承诺归母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6,300 万元、7,200 万元及 8,100 万元,项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获深交所受理 [3] - 拟通过发股及/或现金并购、投资、合资等方式,寻找效果营销、电商营销、AI 营销、出海营销等领域的优秀公司和团队,完善营销业务链路布局,加速国际化进程 [3] AI 应用情况 因赛 AI - 自发布后持续更新迭代,上线多个 AI 智能体,任命刘震为首席科学家加速商业化进程,刘震有约 15 年互联网从业经验 [5] - Q3 研发计划包括研发完成多智能体系统(MAS)基座并上线、交互机制与动态工作流中台,优化核心 AI 生成能力,推动技术应用于营销领域产品升级,探索海外市场应用潜力 [5] 智眸 AI - 是国内首个专为集团化企业设计的跨平台达人投放管理应用,整合双平台数据流构建全链路闭环 [6] - 集成多个 AI 智能体,具备多种功能,有合规对接数据、流程自动化、获平台返点等核心优势 [7] - Q3 研发计划包括研发 AI - PR 系统、AI 智能脚本,优化达人数据系统,加速 AI 出海 [7] AI 搜索引擎 - 是参股合作方昕搜科技推出的赋能 AI SEO/GEO 业务的产品,可生成新媒体平台及大模型应用喜欢抓取的内容信源 [7] - 已服务大健康、食品、教育、金融等领域知名企业 [7] 降本增效体现 - 因赛 AI 使视频剪辑交付时间从 3 周左右缩短到 1 周左右 [7] - 多智能体系统(MAS)可代替部分基础人员,降低人工成本 [7] - 智眸 AI 可自动精准匹配达人资源,缩短选号时间 [7] - AI 搜索引擎可实现跨平台、一站式更新搜索结果,提升营销效率 [7] 重要战略合作情况 - 争取成为某国内头部科技大厂在营销传播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通过旗下子公司提供全链路营销服务 [8] - 考虑明后年在欧美、东南亚、中东等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整合当地营销服务商,服务战略合作伙伴国际化战略 [8]
易点天下发布AI营销平台AdsGo.ai,Agentic AI框架重构营销增长范式
格隆汇· 2025-07-23 03:11
产品发布 - 易点天下在2025阿里云AI势能峰会正式发布AI Drive2 0数智营销解决方案及全球多渠道全托管AI营销专家AdsGo ai [1] - AdsGo ai专为全球初创期和成长型企业设计 通过AI Agents技术实现"一键启动 长期运转"的管家式营销服务 [1] - 系统可自动生成多专家营销分析 跨媒体广告构造 专家级创意解析等 使用者无需技术背景5分钟完成投放 [3] 技术特点 - AdsGo ai采用Multi-Agent和AI Workflow技术 将复杂营销工作流封装成7x24小时不间断工作的AI智能体系 [2] - 区别于传统营销自动化工具 AdsGo ai通过垂类AI Agent实现从"程序化自动化"到"智能化自动化"的跨越 [2] - 系统以ChatGPT Qwen Deepseek等多模态大模型为基座 集成市场分析Agent 媒体策略Agent等多Agent架构 [9] 市场定位 - 针对全国超12万家跨境电商企业中90%为中小企业的现状 解决其营销人才成本高 预算有限等痛点 [2] - 旨在打破出海营销领域信息差和能力差 为长期被忽视的中小出海企业提供解决方案 [7] - 将服务头部客户沉淀的专业营销能力通过AI技术"普惠化" 助力初创和成长型企业出海 [9] 性能表现 - 内测数据显示 AdsGo ai使广告策略多样性与投放效果提升5倍 创意素材测试效率提升10倍 [6] - 节省广告营销人力成本达65% 单次转化费用降低26% 链接点击率提升47% 放量效率提升132% [6] 行业背景 - 全球Agentic AI市场规模预计从2025年138 1亿美元增长至2032年1408亿美元 年复合增长率39 3% [8] - 全球78%企业计划在营销领域部署AI Agent 市场洞察 创意生产等环节迎来全面智能化 [8] - 营销行业被视为AI Agent最先落地的"价值兑现地" [8] 公司战略 - 自GPT-3时代前瞻布局生成式AI 构建KreadoAI CyberGrow等全链路营销AI工具 [8] - 以自研MCP Server智能中枢为核心 完成全流程AI化 工程化 系统化的营销能力覆盖 [8] - 未来将持续融合多Agent工具与多模态AI大模型 构建"以增长为目标的智能体生态系统" [9]
宣亚国际: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8 12:16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4日14:3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0日,登记在册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无需为公司股东 [2] 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并披露,定义范围排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 [3] - 提案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提案1、3通过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4] 会议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日17:30,邮寄地址为北京朝阳区双桥街12号 [5] - 现场登记需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完成,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 [5]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8]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放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9:15-15:00 [8] 其他会务信息 - 现场会议联系人为帅姗姗,联系电话010-8509 5771,邮箱stock@shunyagroup.com [6][9]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指示表决意见,未明确指示的受托人可酌情表决,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 [10][11]
宣亚国际: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2:16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一条,新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1] - 修订公司章程第九条,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后的过渡期安排,规定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3] -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条,新增善意相对人条款及法定代表人追偿机制 [4] -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调整股东责任表述 [5] -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二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6] -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七条,调整股份发行原则表述 [7]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调整公司历史沿革表述 [20]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调整股份回购财务资助条款 [8]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调整增资方式表述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扩大股东查阅权范围,允许连续180日持股3%以上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12]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调整股东查阅公司材料程序 [13]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新增股东会决议效力争议处理机制 [14]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 [15]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调整股东代表诉讼机制 [16] - 修订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调整股东义务条款 [18] - 修订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19] - 新增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六条,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 [20][21][22]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调整股东会职权范围 [23] - 修订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调整对外担保审批标准 [25] - 修订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调整交易审批标准 [29]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五十条,调整股东会召开频率 [30]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调整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31]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调整股东会召开地点规定 [32]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调整股东会法律意见要求 [34]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调整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股东会程序 [35]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调整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股东会程序 [36] - 修订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调整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程序 [37] 公司治理结构 - 修订公司章程第六十七条,调整股东会主持人规定 [43]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调整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定程序 [46] - 修订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调整年度股东会报告要求 [47] - 修订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调整股东会决议通过标准 [49] - 修订公司章程第八十四条,调整普通决议事项范围 [50] - 修订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条,调整特别决议事项范围 [51] - 修订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新增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程序 [56]
宣亚国际: 《规范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12:15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资金占用,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 制度明确区分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禁止关联方通过非正当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2] - 公司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财务核查、审计监督及法律责任追究 [3][4][5] 资金占用定义与分类 - **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资金占用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担保形成的债权等无商品或劳务支持的占用 [2]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与规范 - 公司董事、高管及子公司负责人对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需勤勉履职 [5] - 禁止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虚假交易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6] - 关联交易需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减少非必要关联交易 [7][9] 日常管理与监督机制 - 财务部门需定期检查关联方资金往来,发现占用需立即上报 [11][14] - 审计部门定期专项核查资金占用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12] - 年度审计时注册会计师需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 [15]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发生资金占用时,董事会需采取措施要求赔偿,必要时提起诉讼或报告监管部门 [16] - 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公司可申请股权冻结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18] - 违规责任人需承担行政处分、民事赔偿及法律责任 [24][25][26] 资金支付程序 - 关联交易支付需经财务总监审核、法定代表人审批,并严格遵循财务纪律 [20][21][22] - 财务部门需建立专门档案记录关联方资金往来 [23]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27][29] - 若与国家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需及时修订并重新审议 [28]
宣亚国际: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12:13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1] - 明确董事及高管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和非经营性(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两类[1] 适用范围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2] - 禁止以垫支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资源[2] - 明确六类禁止性资金提供方式,包括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虚假商业票据、代偿债务等[2] 关联交易与担保管理 - 关联交易需严格执行《公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3]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需遵循《对外担保管理制度》[3] - 董事会及CEO负责审批权限内关联交易,超权限需提交股东会[4] 责任与措施 - 董事长为资金占用防范及清欠第一责任人[4] - 关联交易需签订真实交易背景合同,异常情况需协商解除[4] - 财务部门需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并上报[4] - 发生违规占用时需制定清欠方案,采取诉讼、冻结股权等措施[5] 清偿与资产处置规范 - 控股股东占用资产需"占用即冻结",可通过红利抵债、股权变现等方式清偿[5] - 以资抵债资产需属于同一业务体系,经评估/审计定价并折扣资金现值[5] - 以资抵债方案需独立董事意见或中介机构报告,股东会审议时关联方回避[5]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纵容资金占用将面临处分、罢免或解聘[6] - 违规担保导致损失需承担连带责任[6] - 非经营性占用造成损失将追究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7] 附则 - 定义控股股东(持股≥50%或表决权重大影响)、关联方(按创业板上市规则)、实际控制人[9] - 制度与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由董事会解释并报股东会生效[9]
宣亚国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12:12
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 包括信用账户股份 [1][2] - 高管范围涵盖CEO、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会聘任人员 [2] - 明确禁止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求严格履行持股承诺 [2] 信息申报与披露机制 - 董事会秘书统一管理持股数据 负责办理深交所个人信息申报 [5] - 需在任职/离职2个交易日内 或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亲属身份信息 [6] - 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违规交易将收到风险提示 [7]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包含变动前后数量、价格等要素 [8][9] 股份减持专项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日披露计划 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9] - 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总股本1% 大宗交易不超过2% [22][23]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比例需≥5% 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 [24] - 禁止融券卖出及以公司股份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25] 股份增持规范要求 - 持股30%-50%的股东每年可增持不超过2%股份 [26] - 未披露计划时首次增持需同步披露后续计划 包含数量区间及6个月期限 [27][28] - 增持进展需在实施期过半时披露 包括已增持数量及未实施原因 [29] - 每累计增持2%需披露进展公告 期间暂停增持 [31] 特殊情形处理 - 离婚导致股份变动时 双方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各自持股25% [10]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包含亲属账户持股 [11][12]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提高当年可转让数量 [17] - 所持股份≤1000股时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18] 禁止交易情形 - 上市首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处罚期间不得转让 [21]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业绩预告前5日等窗口期禁止买卖 [22] - 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时 自处罚告知书出具起不得转让 [21] 违规处理措施 - 视情节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 追回短线交易收益 [35] - 造成损失的需承担民事赔偿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5] - 所有违规记录均需完整保存并按规定披露 [36]
宣亚国际: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8 12:12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依据《公司法》《民法典》《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担保定义: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向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需遵循公平、自愿、互利原则[2] - 担保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强化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3] 担保适用范围与决策机构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企业,股东会和董事会为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所有担保需经其批准[4] -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需履行审议程序后披露,为其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4] - 反担保需参照担保规定执行,以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审议程序,但为自身债务担保除外[4] 担保条件与审批流程 - 财务部负责担保业务,需配备专业人员并对被担保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提出初步意见后按权限审批[6] - 签订担保合同前需草签意向书,附被担保人资料如财务报表、信用评级等[7] - 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作为决策依据,担保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生效[8][9] 担保禁止情形与股东会审议标准 - 禁止为涉及重大诉讼、财务恶化、恶意逃债或无法支付担保费用的对象提供担保[11] - 需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需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3][15] 担保风险管理措施 - 董事会需审慎评估被担保方财务状况、反担保有效性及风险可控性,重点关注参控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担保[18] - 仅接受特定抵押物和质押权,不接受已设定担保或权利限制的财产[19][20][21] - 财务部需建立担保台账,持续跟踪被担保人经营及偿债能力,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3][24] 合同管理与信息披露 - 财务部需妥善保管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定期核对存档资料,发现异常合同需及时报告[25] - 担保到期需全面清理担保财产,督促被担保人履约,逾期需启动追偿程序并披露信息[27][28] -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对外担保总额等,被担保人违约或破产时需及时公告[34][36] 法律责任与制度附则 - 违反制度者需承担赔偿责任或受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刑责[33]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修订需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会审批[39][40]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及股东会审议后生效,修改程序相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