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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内部举报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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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上线, 谁能举报?可以举报什么问题?
新华社· 2025-07-30 06:28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务院食安委2024年6月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旨在解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精准化和社会共治强化需求[1] - 政策通过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报告风险隐患弥补监管不足并提升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1] - 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已上线作为畅通知情人举报违法线索的重要渠道[1] 机制优势分析 - 推动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质效:要求企业明确报告渠道、核查整改流程及奖励标准促进自查自纠自改机制完善[2] - 实现苗头性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利用内部从业人员对原料质量、操作流程、设备状态异常的敏感性将风险消除于萌芽阶段[2] - 解决新业态监管挑战:针对平台外卖、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模式通过员工内部报告弥补传统监管不足[2] 举报主体与范围 - 举报主体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离职未满一年的前员工、业务合作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3] - 聚焦4类违法违规线索: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人为篡改生产日期等"人的违规"、使用过期原料或非法添加等"物的风险"、生产场所卫生不达标等"环境隐患"、伪造检测报告等"管理漏洞"[3] - 日常消费者维权需通过12315平台举报投诉[3] 权益保障措施 - 支持实名与匿名双轨举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4] - 对核实有效的举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报告重大风险隐患的突出问题予以重奖[4] - 举报人可实时追踪办理进度掌握举报事项处理动态[4] 实施时间表 - 2025年12月底前重点领域及较大生产经营单位率先建立实施该机制[4] - 2026年12月底前机制覆盖至其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口食品进口商及代理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