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装备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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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风电,工信部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能源报· 2025-11-17 10:01
政策背景与目的 - 工信部于2025年11月17日发布《风电装备行业规范条件》和《风电装备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风电装备制造行业持续健康发展[1][2] - 政策鼓励企业自愿申请规范公告,工信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公告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研发制造、试验验证、安装调试等行为[4] - 政策覆盖风电机组、叶片、塔架及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控制系统、轴承、钢结构、海底电缆等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4] 企业基本资质要求 - 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5] - 企业需具备良好资信、公众形象和履约能力,依法纳税,无违法行为[6] - 企业需建立完善的风电装备研发、制造、质量、运维管理体系和供应链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可追溯[6][7] - 企业应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及标准国际化活动[7] 研发制造标准 - 整机、变流器、控制系统制造企业上年度研发或工艺改进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4%,其他企业不低于3%[8] - 风电机组关键部件(叶片、齿轮箱、发电机等)设计需满足或优于国际及国家标准,并获得型式认证证书[9][10] - 风电机组整机设计需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固定式及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需满足专项设计要求[11] - 企业上年度产能利用率不低于6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不低于70%(叶片、塔架除外)[12] 试验验证要求 - 风电机组需开展关键部件型式试验、样机型式试验和中试验证,确保部件和整机符合标准[13][14] - 新研发机型需开展至少1台机组运行1年以上的中试试验,验证性能和稳定性后方可批量生产[15] 安装调试与运维 - 风电机组运输、安装、调试需符合电力大件运输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16] - 企业需具备较强运维保障能力,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关键部件运行检测、故障预警及智能化运维[17] 产业链协同与社会责任 - 企业应避免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18] - 整机制造企业应强化产业链协同,引导上下游企业提升产品质量[18] - 企业需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9] - 企业应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推进产业链补短板、锻长板[20] 规范公告管理流程 - 企业自愿申请公告,需提交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省级工信部门审核后报工信部复核[21][22] - 工信部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公告,规范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23] - 企业需接受年度核验,包括自查自评和现场核验,确保持续符合规范条件[24][25] - 对弄虚作假、无销售业绩、停产破产等情形,工信部可撤销公告资格,被撤销企业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