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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侧协同能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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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圆桌:需求侧协同能源转型的市场机制与政策支撑研究:以广东为例
搜狐财经· 2026-01-01 20:53
研究背景与核心观点 - 在全球能源格局调整与中国“双碳”目标背景下,能源转型已进入供需双侧协同并进的关键阶段,需求侧资源成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提升能效及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重要力量[1] - 报告以广东省为典型实证样本,旨在探讨如何构建一套“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长效机制,以充分实现需求侧资源的系统价值[15] - 需求侧资源开发面临“看不见、调不动、用不好”及市场化路径不清晰等现实困境[1][19] 需求侧资源的范畴与特征 - 需求侧资源在狭义层面指用户关口表计以内由用户掌控的资源,如负荷、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分布式电源等[26] - 广义层面则包括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等聚合主体,能够将狭义资源进行聚合并按电网信号实施调度[26] - 需求侧资源具有灵活调节、分布式等特征,其功能定位包括缓解尖峰负荷的经济手段、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重要途径以及数智赋能下的精准调控新形式[31] 需求侧资源的开发潜力(全国与广东) - **可调节负荷潜力**:全国工业可调节负荷潜力约为0.98亿千瓦,广东省约为0.11亿千瓦[38][40];全国商业可调节负荷实际开发潜力约为0.09亿千瓦,广东省约为0.01亿千瓦[38][40];全国居民可调节负荷潜力约为0.18亿千瓦,广东省约为0.02亿千瓦[38][40] - **分布式光伏潜力**:截至2025年9月底,全国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容量为50799.6万千瓦,广东省为4311.2万千瓦,占全国总容量的8.5%[42];按存量光伏“四可”改造率20%估算,全国可开发调节潜力为10159.92万千瓦,广东省为862.24万千瓦[42] - **总体潜力**:广东省相关资源可开发潜力突出,2025年预计达1335万千瓦,占全省最大负荷的8.1%[1] 市场机制设计 - 针对资源分散异构的特点,报告提出构建多元市场架构与需求侧资源池共享机制,通过数智化技术将分散资源转化为“可观、可测、可信”的交易单元[2][16] - 广东已探索形成“调度-营销”双轨运行的分层耦合机制,通过顺位出清与数据传导逻辑规避资源重复调用风险,依托价格传导与聚合交互实现资源与市场的柔性对接[2] - 实践案例表明数智化赋能的有效性,如深圳虚拟电厂、南方电网“大瓦特”大模型等[2] - 报告建议广东完善“电量+容量”双轨市场,在现货市场基础上探索容量机制,并坚持“适度精度+规模经济”导向,实现高精度应急与低成本广覆盖的平衡[18] 政府治理体系与政策 - 报告构建了“国家-省级-地市”三级纵向治理体系:国家层面负责立法确权与制定强制标准;省级层面统筹搭建市场平台引导资源配置;地市层面聚焦配网通道管理与公平接入[2][16] - 国家层面建议加快修订《电力法》《节能法》等,确立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的市场地位,赋予“负荷削减量”“碳减排量”财产权利,并制定强制性并网运行与通信协议标准以打破数据壁垒[17][18] - 广东通过出台虚拟电厂交易与运营细则,形成了全链条省级治理体系,深圳、广州等地市则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精细化治理实践[2] - 报告建议推动“能碳协同”与数智化赋能,打通电力与碳市场价值链,推广“虚拟电厂+零碳园区”模式[18] 需求侧资源的发展模式与政策演进 - 当前需求侧资源开发已形成直接参与需求响应、车桩网互动等五种模式[1] - 我国需求侧资源调控正由传统邀约式响应向市场化、智能化、多元化的聚合模式转型,虚拟电厂成为关键载体[31] - 国家政策体系从行政管控向市场化机制转变,从单一节能增效向源网荷储协同优化演进[36] - 国家能源局2024年11月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型经营主体”概念,包括可调节负荷、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等单一技术类主体,以及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等资源聚合类主体[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