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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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重磅出手!基金经理业绩不佳降薪30%,绩效40%强制跟投
搜狐财经· 2025-12-09 12:16
核心观点 - 监管部门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基金行业建立以长期投资业绩为核心的考核与薪酬体系,引导行业行为长期化 [1] 考核体系核心导向 - 强调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聚焦长期投资业绩 [1] - 整体定量考核中,基金投资收益指标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权重不得低于80% [4] - 公司薪酬总额变动需与基金投资收益及公司效益联动 [1] 关键岗位考核权重 - 业绩指标占基金公司高管和基金经理的考核权重应当不低于80% [1] - 高管层考核方面,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应当不低于50% [4] - 对于负责销售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销售业务人员,投资者盈亏情况指标考核权重应当不低于50% [4] - 对于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指标考核权重不得低于30% [4] 薪酬与业绩挂钩机制 - 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的薪酬调整与过去三年业绩比较基准及基金利润率挂钩 [3] - 若基金经理过去三年产品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其绩效薪酬应当较上一年明显下降,降幅不得少于30% [3] - 若业绩显著超过比较基准且利润为正,绩效薪酬则可合理适度提高 [3] 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 - 高管、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需将薪酬一定比例用于购买公司旗下或本人所管基金产品 [3] -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将不少于当年全部绩效薪酬的30%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其中购买权益类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60% [3] - 基金经理的跟投要求更为严格,应当将不少于当年全部绩效薪酬的40%购买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