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空间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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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入开展全市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郊野空间提质增效
新浪财经· 2025-09-26 12:03
文章核心观点 - 上海市政府发布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全市域土地综合整治,系统治理滩、水、林、田、湿、路、村、产等资源要素,推动郊野空间提质增效,并构建相应的政策框架和实施机制 [2] - 目标是在“十五五”期末基本完成40个以上包括沪派江南、新城绿环、湿地空间、现代设施农业片区等主要建设任务 [2] 优化郊野地区空间布局 - 合理划定整治区域,聚焦农业生产、特色村落、生态保育等功能片区,允许跨行政边界实施整治 [3] - 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深入调查分析历史人文、权属、风貌和自然基底,明确整治目标,细化项目清单和实施时序 [1][3] - 允许局部调优“三区三线”,但需确保耕地保护空间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布局更集中、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整治区域内建设用地面积不增加 [1][3] - 实施方案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一致,整治区域将纳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1][3] - 建立完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监测监管平台,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保新增耕地可实测、可追溯 [4] 推动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 - 构建现代化农田体系,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提质改造,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5] - 鼓励将零星建设用地、非耕农用地等复垦为耕地,整合分散小块耕地为连片规模化耕地,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5] - 允许将布局零星、不便耕种、面积小于10亩等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优化调出 [5] - 优先将地力优质、设施完善、产量稳定的连片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5][6] - 调优永久基本农田需遵循“总体稳定、先补后调”原则,在乡镇街道范围内实现动态平衡,调整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涉乡镇街道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 [6] - 探索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周转库制度,无法平衡的乡镇街道可申请市级周转空间补足 [6] 实施建设用地整理 - 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优先叠加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效用地再开发、城中村改造等政策工具,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7] - 科学优化村庄布局,对于分布零散、基础条件较差的村庄,可依规划有序推进农民集中居住 [7] - 鼓励依法将零星、“插花”的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腾挪后归并为大块宗地,或灵活划分为小块用地,用于乡村振兴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属于经营性用途的可按国家部署允许入市 [8] 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 推进滩水林田湿一体化保护修复,强化生境理念,推广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修复和维护乡村湿地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 [9] - 实施浦东南汇滨海生态空间修复和利用,打造沿海生态景观廊道,推进海岸带生态廊道建设 [9] - 结合和美乡村、水美村庄等专项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激活生态产业开发、文旅项目打造等新产业新动能 [9] 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 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优化现代设施农业用地空间,探索立体式、组合式配置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等 [10] - 实施乡村产业用地整备,探索“规、储、净、供、用、维”一体化管理运行模式,满足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10] - 开展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行动,引导利用古遗址、古村落等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乡村文旅休闲产品,推动创意设计、康养、体育等功能业态向乡村聚合 [10][11] 健全完善实施机制 - 市规划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遴选确定整治区域,审批实施方案 [12] - 深化落实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各条线涉农资金,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加大投入力度 [12] -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市场机制,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 [13] - 完善生态资产经营管理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鼓励整治产生的生态产品积极参与碳汇交易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