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icon
搜索文档
【涨知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相关政策常见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9 14:26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主体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1][3] -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指嵌入计算机硬件或机器设备并一并销售的组成部分[3] - 进口软件产品经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可享受政策 本地化改造需重新设计、改进或转换 单纯汉字化处理不适用[3][6] 软件产品资格认定要求 - 需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4] - 嵌入式软件产品与硬件设备一并销售时 必须分别核算软件和硬件部分的成本 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政策[4][7] 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方法 -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其中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按销售额×13%计算[7] - 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销售额通过合计销售额减去硬件销售额确定 硬件销售额可按最近同期同类价格、其他纳税人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计算[7] 可享受政策的收入范围 -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时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 按增值税混合销售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7] 进项税额分摊规则 - 销售软件产品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劳务时 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按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部分[7] - 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设备及工具(如设计计算机设备、工具软件、测试设备等)的进项税额不得分摊[7] - 分摊方式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且备案后一年内不得变更[7]
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软件产品,如何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03 01:06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 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6] - 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但单纯汉字化处理不符合本地化改造要求 [7][8][10] - 享受政策需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11][13] - 退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当期销售额乘3% [14] 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 从事蔬菜 谷物 薯类 油料 豆类 棉花 麻类 糖料 水果 坚果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中药材种植 林木培育种植 牲畜家禽饲养 林产品采集 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及远洋捕捞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7] - 从事花卉 茶及其他饮料作物 香料作物种植 海水养殖 内陆养殖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8] - 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范围的项目 或不符合财税〔2008〕149号和财税〔2011〕26号文件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31] - 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未签订委托养殖合同 无法提供工艺流程说明或生产场地证明等留存备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形不得享受优惠 [32][33] -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淘汰类项目 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销售 直接销售外购农产品的贸易活动不得享受优惠 [34]
【涨知识】软件企业即征即退政策全解读!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9 14:55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内容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现行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1] 软件产品界定及申请条件 -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或机器设备中并随同一并销售的软件 [3] - 需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享受政策 [4] - 嵌入式软件产品与硬件设备一并销售时,必须分别核算软件和硬件部分的成本,否则不得享受退税政策 [4] 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方法 -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其中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13% [6] - 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方式与普通软件相同,但其销售额需通过合计销售额减去硬件销售额确定 [6] - 硬件销售额按以下顺序确定: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 [8] - 举例说明:某企业销售嵌入式软件与硬件合计600万元,硬件成本250万元,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硬件销售额为275万元,软件销售额为325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20万元,最终即征即退税额为12.5万元 [8][9] 常见问题答疑 - 进口软件产品经本地化改造(非单纯汉字化处理)后销售可享受退税政策 [12] - 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需按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分摊,专用于软件开发的设备进项税额不得分摊 [12] - 分摊方式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且一年内不得变更 [12] - 嵌入式软件与硬件未分别核算成本则不得享受退税政策 [12]
提醒!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5个常见误区要留意~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2 07:50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常见误区 政策适用范围 - 只有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 - 享受主体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符合条件 [2] - 嵌入式软件产品与硬件设备一并销售时,需分别核算成本和销售额方可享受政策 [3][4] 收入类型认定 - 随同软件销售一并收取的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5] - 软件交付后单独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等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原营业税范畴) [5] 进口软件处理规范 - 进口软件需经过本地化改造(如重新设计、功能改进)而非单纯汉字化处理,方可享受退税政策 [6] - 本地化改造后销售按13%税率征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可退税 [6] 政策执行依据 - 主要依据为财税〔2011〕100号文和财税〔2005〕165号文 [6]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常见问题解答及退税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2 01:00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核心要点 -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1] - 合规纳税是政策落地的关键,需满足收入独立核算、材料完整申报、进项精准分摊等要求 [1] 政策适用条件 - 软件产品需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著作权必须为原始取得 [4][5] - 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享受该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 [6][7] - 进口软件产品经本地化改造(非单纯汉字化处理)后对外销售可享受政策 [8][10] 核算与分摊要求 - 企业需分别核算软件产品与其他货物、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则不得享受政策 [11][12] - 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需按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分摊,专用于软件开发的设备及工具进项税额不得分摊 [13] 申请流程 - 税款入库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退税,路径为【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即征即退退税】 [14] - 需提交《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必报资料 [17] - 即征即退项目收入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报至特定栏次 [19] 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 1. **税收减免报告**:选择"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上传证书并填写有效期 [16][17] 2. **增值税申报**:在【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填报即征即退项目收入 [18][19] 3. **退税申请**:查询税款所属期,勾选退税数据并提交申请,系统显示"办理成功"即完成 [2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