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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软件企业即征即退政策全解读!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8-19 14:55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内容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现行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1] 软件产品界定及申请条件 -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或机器设备中并随同一并销售的软件 [3] - 需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享受政策 [4] - 嵌入式软件产品与硬件设备一并销售时,必须分别核算软件和硬件部分的成本,否则不得享受退税政策 [4] 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方法 -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其中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13% [6] - 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方式与普通软件相同,但其销售额需通过合计销售额减去硬件销售额确定 [6] - 硬件销售额按以下顺序确定: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 [8] - 举例说明:某企业销售嵌入式软件与硬件合计600万元,硬件成本250万元,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硬件销售额为275万元,软件销售额为325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20万元,最终即征即退税额为12.5万元 [8][9] 常见问题答疑 - 进口软件产品经本地化改造(非单纯汉字化处理)后销售可享受退税政策 [12] - 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需按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分摊,专用于软件开发的设备进项税额不得分摊 [12] - 分摊方式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且一年内不得变更 [12] - 嵌入式软件与硬件未分别核算成本则不得享受退税政策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