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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打破旱涝保收铁饭碗 基金业薪酬改革是庄重承诺也是严肃契约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8 07:15
行业监管新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基金管理人下发《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这是一份具有强约束力的行业管理规则 [1][2] - 改革举措旨在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是公募基金行业改革进入最核心阶段的体现 [3] - “投资者利益优先”已成为行业共识和原则 是双方建立长期互信的前提 [4] 薪酬与绩效挂钩机制 - 基金经理涨薪需同时满足“显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利润率为正”两个条件 任何一项不达标则不得涨薪或需降薪 [2] - 基金经理过去三年业绩差且投资者亏损较大的 其绩效薪酬至少降低30% [1] - 绩效考核明确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占比应不少于80% [1] 利益绑定与跟投要求 - 建立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机制 要求提高基金经理等人跟投比例 [1] - 基金经理至少应将当年全部绩效薪酬的40%用于跟投其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持有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2] - 基金公司高管、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也需将一定比例绩效薪酬购买本公司或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2] 薪酬递延支付规定 - 基金公司董事长、高管、核心业务人员等应纳入递延支付人员范围 [2] - 递延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40% 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三年 [2] - 递延支付速度应当不快于等分比例 以三年计算则每年支付不得超过33.3% [2] 问责与追责机制 - 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事项负有责任的人员 公司可追究内部经济责任 包括减少、停止支付薪酬或要求退还绩效薪酬 [3] - 问责机制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 对基金经理的职业生涯形成长期约束 [3] 销售考核导向变革 - 负责销售的高管及核心业务人员 其考核中投资者盈亏情况指标权重应当不低于50% [3] - 此举直指行业“重规模、重销售、轻保有”的沉疴 旨在改变销售人员行为模式 [3] - 推动销售行为从“一锤子买卖”升级为长期的投顾陪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