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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关税大案,最新进展!
环球时报· 2025-11-06 11:49
案件核心争议 - 美国最高法院审理案件的核心焦点是白宫依据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单方面对全球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加征关税是否合法,或属于行政越权并侵犯企业利益[1] 控辩双方主要论点 - 控方律师主张《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未明文授权总统对外加征关税,且关税本质是分摊到美国企业和国民头上的税,征税权属国会而非白宫,因此加征关税属越权和非法行为[2] - 辩方律师称美国面临的贸易逆差构成可动用该法的紧急状态,关税是迫使其他国家重谈贸易谈判的工具,增加企业成本是意外而非目的,关税应被视为总统在紧急状态下干预贸易的工具[2] 大法官主要质疑点 - 大法官质疑《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是否授予白宫向全球征收关税的无限权力,以及对几乎所有国家加征关税对美国的意义何在[3] - 大法官关注关税是否实质是加在美国人头上的税,若如此则可能超出该法授权总统规范贸易的范畴,并指出自1977年该法生效以来,除本届政府外无任何政府提出该法允许总统对外征税[3] - 大法官追问若裁决有利于白宫,是否会导致行政权力进一步扩大并侵蚀国会立法权及三权分立制度,同时也有大法官担心若裁决限制总统权力,可能使其应对外部挑战时受掣肘[4] 案件潜在影响与后续可能 - 舆论普遍预计最高法院裁决结果对白宫更为不利[4] - 即便最高法院裁定白宫动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税非法,白宫仍可借助其他法律工具继续加征关税,例如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允许白宫在150天内对认定的贸易顺差国征收15%关税,1930年《关税法》亦有相关条款[4] - 美国财政部长在开庭前宣称,即便在最高法院败诉,加征关税的办法还有很多[4] - 控方律师表示,若白宫借助其他法律继续征收关税,其客户也将捍卫自身利益[5]
“少有人知”的法院,“总统越权”的裁决,今早发生了什么?对特朗普关税战意味着什么?
华尔街见闻· 2025-05-29 03:50
法院裁决核心内容 -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于5月28日裁定特朗普4月2日宣布的关税政策越权并阻止其生效 [1] - 三位分别由里根、奥巴马和特朗普任命的法官一致认定总统滥用紧急权力并违反宪法 [1] - 裁决涉及两个合并案件V.O.S. Selections v. United States和Oregon v.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3] 法律依据分析 - 法院认定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不能赋予总统无限关税权 [4] - 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规定针对贸易逆差的关税最高只能达15%且不得超过150天 [5] - 关税未能直接阻止毒品入境 不符合应对紧急情况的法律要求 [6] 禁令范围与时效 - 法院在全国范围内永久禁止这些关税实施 依据宪法要求关税在全国必须统一 [7] - 法院将在10个日历日内发布行政命令执行永久禁令 [9] - 若特朗普上诉失败 贸易战将在10天内停止 [1] 政府应对措施 - 白宫强硬回应称将动用行政权力的每一杠杆进行反击 [2] - 特朗普政府已即刻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上诉计划 [8] - 政府可能寻求紧急暂缓执行裁决并根据其他法律启动替代性关税 [10] 受影响范围界定 - 裁决不影响根据其他法律授权的关税 包括钢铁、铝和汽车关税 [11] - 特朗普威胁对药品、半导体等关键产品征收的关税也不受影响 [11] 贸易谈判影响 - 对等关税政策原是特朗普政府与约18个国家贸易谈判的筹码 [12] - 美国贸易代表警告裁决将阻碍与其他国家谈判贸易协议的努力 [12] - 裁决极大影响了总统关税和贸易议程的近期动态 [12] 市场预期与后续发展 - 市场将密切关注上诉进程及最高法院可能的紧急介入 [13] - 在更高级别法院作出决定前 全球贸易政策将处于不确定状态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