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增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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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1 08:19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以规范股份转让行为并维护市场秩序 [1][2] 适用对象与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董事会任命人员 [2][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行为 需遵守制度并履行报告义务 [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需向深交所申报 信用账户内股份纳入管理范围 [2] 股份转让限制情形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3]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份 [3] - 本人因涉嫌与公司相关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份 [3] - 本人因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股份 [3] - 本人因与公司相关违法违规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转让股份 [3]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时在限制转让期内不得转让股份 [3] 股份变动管理流程 - 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提前2个交易日提交《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至董事会秘书 [4] - 董事会秘书需检查信息披露情况并于交易起始日前一天回复建议函 [4]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5] - 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需披露进展 [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5] 信息申报与股份锁定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兄弟姐妹等 [6] - 申报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和离任职时间等 [6] - 深交所将申报数据发送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并对相关证券账户股份予以锁定 [6]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等方式新增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按规则管理 [7] - 因权益分派或减资缩股导致股份变化可同比例调整当年可转让数量 [8] 禁止买卖股票期间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 [9]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 [9] - 自重大事件发生或进入决策程序至依法披露之日不得买卖股票 [9] - 董事会秘书已提示禁止买卖期间后有权不受理问询函 [10] 离职后股份管理 - 任期届满前离职需在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转让限制 [11]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11] 增持股份行为规范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未达50%时每12个月增持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2% [11]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时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 [11] - 需披露增持计划包括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增持目的、数量金额区间和价格前提等 [1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 [1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进展公告 [13]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2%时需披露进展公告 [14] - 增持行为完成后3日内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 [15] 其他管理要求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控制法人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 [1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 [18] - 拥有多个证券账户需合并为一个账户 [18]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事会需收回收益 [19] - 违反制度规定可能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 [20] - 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触犯法律法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