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独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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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彻底改革独立董事制度
国际金融报· 2025-11-18 07:19
新公司法实施与公司治理结构变革 -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明确股份有限公司可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监事会[1] -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章程修订设审计委员会并承接监事会职权促使更多公司提前撤销监事会[1] - 六大国有银行及头部券商中信建投中信证券相继公告不再设置监事会[1] 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 现实中极少有独立董事真正履职长期被视为花瓶作用寥寥可有可无[2] - 独立董事无法真正履职的原因包括多为外人不了解公司实情由实控人或大股东推荐无法真正独立以及身兼数职或无暇顾及[2] - 独立董事的现状对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缺乏实际意义且无法保护中小投资者[2] 独立董事制度的改革方向 - 在监事会职权移交审计委员会后独立董事的作用更为关键但需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3] - 改革建议包括推行职业独董制度要求到上市公司坐班每月不少于一周且最多在三家单位兼任[3] - 独立董事产生方式可改为由专业机构如独立董事协会推荐再由股东大会表决以保障其独立性并建立培训及管理机制[3] - 对年满70岁和75岁的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再安排或一律不再安排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