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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负面情绪的流量生意不能姑息
北京商报· 2025-09-22 16:18
监管政策动向 - 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为期2个月的“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 [1] - 专项行动针对挑动群体极端对立、宣扬恐慌焦虑、挑起网络暴力戾气、过度渲染消极悲观情绪等网络“情绪病” [1] - 监管要求平台强化事前跟进 在算法推荐与审核机制中承担更多责任 不能放任“负面情绪”成为流量生意捷径 [3] 行业内容生态与商业模式 - 社交媒体上出现以“无业躺平”、“勇敢摆烂”、“低能量老鼠人”等标签为关键词的引流内容 [1] - 相关帖子存在有意运营的巧合与雷同 大多主打消极厌世 把负能量输出视为日常 批量定更 [1] - 内容精准炮制并放大现代人在求职就业、婚姻生育、就医养老等主题的日常焦虑 [1] - 部分内容集中发布、片面鼓吹“努力无用论”、“读书无用论”等绝对化、消极化论调 恶意解读社会现象 片面放大负面个案 [1] - 蓄意利用“负面情绪”起号做流量生意 其受益者是博取流量的账号 受损的是全社会公共利益 [1][2] 行业潜在风险与挑战 - 相关行为破坏清朗互联网生态 会削弱劳动者对奋斗与坚持的正向认同 稀释大众对真实励志案例的信任基础 [2] - 充满负能量的叙事与表达方式扭曲社会心理情绪 消解网络上公共讨论的理性空间 将社交平台推向非理性、极端化的内容消费 [2] - 制造性别对立、煽动饭圈拉踩、散布“内幕消息”阴谋论等行为大行其道 [2] - 因主体界定难和追责失准 治理屏幕后的“黑话筒”经常陷入两难 蓄意制造网络负面情绪的账号主体众多且责任分散 [2] - 精准查找、定位加害者并非易事 相关机构或个体可能遍及全国甚至海外 若无相应机构和机制及时深度介入 则很难实现有效惩戒 [2] - 不少账号在短期封禁后又会重新活跃 随着AI等技术发展 在网络上追责的成本亦在同步提升 [2] 行业治理与法律框架建议 - 完善立法是当务之急 无论线上线下、大屏小屏 都不是法外之地 [3] - 需让立法层次不断丰富 弥补不同法律法规协调衔接的错位缝隙 理顺不同类型法律责任之间的界定与联系 [3] - 有建言建议推动专门应对“网红暴力”的法律出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