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违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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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存在违规行为,深圳海峡资产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 2025-12-12 14:05
| 索 引 号 | | bm56000001/2025-00014431 | ਜੋ | 崇 | 行政执法;行政监管措施 |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日期 | | 2025年12月12日 | | ਉ | 称 |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海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孙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 | 文 | 름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13号 | 主题词 | | |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12月12日,深圳证监局发文称,经查,深圳海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峡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 存在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等可能影响投资权益的重大信息。 深圳证监局指出,孙俊杰担任深圳海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实施了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作为私募基金从业 人员,未恪守相关行为规范。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海峡资产、孙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算命、修订家谱、卖课… 部分私募遭监管通报
财联社· 2025-06-24 10:30
私募基金违规乱象 - 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偏离主业,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如自媒体卖课、向券商期货公司推荐客户获取返佣、易经算命、修订家谱等[3][6] - 违规收取咨询顾问费、融资服务费问题突出,例如某股权类私募机构收取150余万元咨询顾问费,协助房企发行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计划[5] - 某证券类私募机构主要收入来自实控人通过自媒体销售投资课程及向券商期货公司推荐客户获取返佣,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占比极低[6] 利益输送行为 - 债券领域利益输送严重,包括运作在管基金为他人指定的债券提供流动性支持并收取报酬[8] - 资管账户与高管自有资金进行高买低卖交易,以显著低于第三方估值的价格卖出债券,短期内又以高价买回[9] - 某股权类私募机构违反合同约定,以融资顾问费、投资顾问费名义向在管基金收取大额资金且未向投资者披露[10] 利用管理人资质违法犯罪 - 设立大量未备案有限合伙企业公开募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某股权类私募机构设立数十个未备案有限合伙企业,募资规模巨大且保本保收益[11] - 出借、出卖管理人资质为非法集资提供便利,多家小型私募机构通过卖壳方式让渡管理权,被用于非法集资活动[11] - 某证券类私募机构实控人控制私募基金账户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11] - 利用私募基金开展场外配资,某证券类私募机构将私募基金资产及证券账户出借用于股票期货交易并收取保证金和利息[11] - 某证券类私募机构通过分仓软件开设虚拟子账户用于日内回转交易或出借券源,涉嫌非法经营犯罪[12] 监管要求 -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聚焦主责主业,不得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13] - 加强合规内控,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健全利益冲突管控机制,杜绝利益输送[14] - 严防违法犯罪,不得利用管理人资质实施非法融券、配资、集资等活动[15] - 保证持续经营能力,加强资金、人员、系统投入,不得参与买壳卖壳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活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