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单证推广应用

搜索文档
国家网信办就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网· 2025-09-13 17:01
政策目标与行业导向 - 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推广应用 提高货物贸易和运输数字化水平 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1] - 鼓励货物贸易、物流、金融等领域机构和企业认可并使用电子单证 提升业务应用数字化水平 促进行业提质增效[1] 金融创新与支付方式 -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使用数字人民币等新型支付方式开展跨境支付[1] - 积极稳妥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以支持电子单证应用[1] 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要求 - 鼓励相关机构、组织和个人通过可靠电子单证系统从事签发、存储、变更、转换、转让、质押、流转等活动[1] - 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需加强风险管理 完善业务流程 支持签发时确认信息一致性 防范货物信息不符风险[1] - 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需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技术措施 持续监测系统运行状况 及时处置异常情形[2] - 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2]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央视网· 2025-09-13 11:50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网信办会同多部门起草《促进和规范电子单证应用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提升货物贸易和运输数字化水平并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1]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交 [1][2] 电子单证定义与范围 - 电子单证涵盖电子提单、电子多式联运单证、电子海运单、电子铁路货运单、电子航空货运单、电子仓单及电子货物保险单等数据电文形式单证 [4] - 电子单证系统定义为基于网络信息技术提供电子单证接收、存储及发送服务的信息系统 [4] - 系统运营者指负责建设运营并提供电子单证签发、存储、变更、转让、质押及流转服务的机构 [4] 管理原则与部门协同 - 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原则,鼓励电子单证推广应用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5] - 国家网信部门联合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及金融等部门依据职责协同推进电子单证应用 [5] - 要求行业组织加强自律并建立行业准则,推动生态繁荣发展 [6] 行业应用与创新促进 - 鼓励货物贸易、物流及金融领域机构认可并使用电子单证提升数字化水平 [7] - 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探索数字人民币等新型支付方式开展跨境支付及金融创新 [7] - 推动企业、科研机构及行业组织协作开展技术创新与风险防范实践分享 [8] - 加强电子单证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推动国内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 [9] 系统运营规范与国际化 - 电子单证系统运营者需制定业务规则并核验用户身份,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12] - 鼓励系统运营者在数据跨境安全框架下向境内外用户提供跨境业务服务 [13] - 支持企业及科研机构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及标准化工作 [6] 系统可靠性要求 - 可靠电子单证系统需确保信息全程可追溯且不可篡改,能识别签发人并保证纸质电子单证转换一致性 [11][14] - 可转让电子单证系统需额外实现唯一性识别、排他控制及控制权转移功能 [12][15] - 系统可靠性评价因素包括运行规则、数据完整性保障、硬件软件安全性及灾难恢复能力等11项指标 [15] 安全与合规保障 - 系统运营者需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告安全事件 [14] - 数据处理需遵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 [16]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需履行额外网络安全义务 [16] - 向境外提供电子单证数据若不含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可免予安全评估申报 [17] 监督与法律责任 - 国家主管部门将制定分类分级管理规则并开展监督检查,运营者需配合并提供保密保障 [17] - 违规行为将依据《电子签名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