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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以最严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中国环境报· 2025-12-12 01:53
深圳市生态监管体系建设 - 深圳市构建了针对重要生态区域的全域覆盖、闭环管理的监管执法体系,将生态监管作为美丽中国典范建设的核心保障 [1] - 深圳市以《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为契机,率先在地方法规中设立“保护和修复”专章,明确各方责任并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的法理依据 [1] - 深圳市自2007年起借助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开展生态资源测算,建立城市生态系统分类体系,动态跟踪全市生态资源变化情况 [1] 常态化监管与执法机制 - 深圳市率先开展针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生态区域的主动监督,建立了“发现—移交—整改—复核”的闭环监督机制,实现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清零 [1] - 深圳市在全国率先编制实施《自然保护地执法检查操作指引》,开创了地方自然保护地执法规范化、常态化和精细化工作的先河 [2] - 自实施以来,深圳市共对重要生态空间内的500余个疑似点位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态违法行为 [2] 生态修复监督与成效 - 深圳市探索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对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开展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并率先编制形成市级监督工作指引和成效评估技术指南等制度文件 [2] - 深圳市组织全市各区累计开展近500项(次)生态修复常态化监督,并完成了五个重要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 [2] - “十四五”期间,深圳市有效推动全市国土空间已修复面积超48平方公里,持续推进大面积裸土地复绿,并涌现出福田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等优秀案例 [2]